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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F0005版:精彩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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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在改革中前行 在创新中提升
浙江民政工作60年巡礼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浙江民政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归宿,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创新力度,整体推进“五大体系”,着力打造“五大平台”,深化民政事业现代化,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整体均衡的民政保障体系。

  60年间,浙江民政事业深深扎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壤,以实际行动阐发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多项民政业务工作在全国具有首创性,整体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改革中前行 在创新中提升

  浙江民政工作60年巡礼

  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新跨越

  

  长期以来,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救济工作具有较明显的分散性、临时性的特点,救济水平较低。浙江针对上世纪90年代后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困难和城镇“单位制”解体,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缺乏制度化保障的情况,提出“统筹考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实行城乡联动、整体推进,抓紧建立面向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总体思路,并于2001年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2003年,省政府进一步明确,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集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被征地农民保障、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为一体,满足各类困难群众的各类救助需求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目前,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经过不断深化完善,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并同步建立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补贴机制。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4.48%和99%。同时形成了覆盖全省城乡的救灾工作网络,率先探索“避灾工程”建设,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

  社会福利事业迈出新步伐

  

  经过60年的发展,浙江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拓展深化,实现了从救济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发展模式的跃迁。1996年,省民政厅提出“在政府的倡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兴办社会福利”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路子。1998年,省政府明确改革创新传统社会福利模式,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2005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了全国第一个社会福利专项规划——《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设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的构想。同时,认真组织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2006年,浙江省政府又在全国率先将“星光计划”向农村延伸,明确将其建成集老年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家政服务、托老照料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设施。2008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率先在全国建立养老服务制度政策体系。启动实施“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加快“儿童福利设施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建设,创新孤儿救助、教育等新途径。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入新世纪,优抚安置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至2005年底,全省已基本建立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时,基本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使其基本达到或接近城镇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率先在全国探索了城乡一体安置的改革新路子。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又在全国率先探索农村退役士兵安置新途径,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向着城乡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加强双拥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自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以来,全省先后有15个市、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有53个市、县(市、区)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慈善事业不断跨上新台阶

  1994年8月,嘉兴市慈善总会成立,标志着浙江省慈善事业正式起步。经过十多年发展,全省各级慈善机构和现代各类慈善组织不断提高慈善资金筹募水平,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切实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已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各市、县(市、区)均已建立慈善组织,慈善养老机构、康复中心、慈善医院、慈善超市等慈善实体不断发展壮大。各级慈善组织也积极探索资金筹募办法和渠道,建立与企业的“伙伴关系”。到2008年底,全省历年筹募善款累计已达76.78亿元,善款总数居全国前茅。据统计,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历年用于援助的资金已超过39.1亿元,320多万特困人员及其家庭受益。慈善组织的“机构品牌”效应逐步增强,社会慈善公益意识明显提高。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慈善家队伍不断壮大,并已经成为慈善捐赠的重要来源。

  基层社会自治能力建设取得新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全省民政系统根据中央“政社分开”的总体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撤社建乡”工作。1988年,在全省普遍推行了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此后健全基层自治组,不断创新选举方式,探索总结并推广了“自荐海选”、“无候选人选举”等选举方式。2005年6月,通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广泛推广“民主恳谈会、村监督委员会、民主议事厅”等基层民主自治经验,实现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到位。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的作用。全面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287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17个,共有社区工作者2万余名,注册登记的社区志愿者71万人。率先开展民办非事业单位登记试点,重点加强行业协会、农村转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组织和设区服务性民间组织培育发展。至2008年底,全省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共有26277个。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政府规章。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有了新提升

  围绕全省城市化发展战略,努力提高行政区划的科学管理水平。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了城市设标工作。首次勘定了省市县三级行政领域界线,依法治县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了全面火葬、生态葬法、殡葬体制改革三次“革命性”的改革后,以“小型、节地、生态、环保、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葬法已经覆盖全省81%的村。2006年开始推行的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着力从根本上破解殡葬监管事实存在“管办不分”的体制性障碍。以集中登记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成效显著。顺利完成了滩坑水电站大规模移民安置任务,需搬迁移民50301人中现已安置50127人。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积极实施库区移民“下山脱贫,异地开发”工程,组织开展移民素质培训,下发资金15.7亿元,先后帮助5354人下山脱贫,培训11.5万余人,转移劳动力4.3万人。顺利完成了接收安置入迁浙江省的9100多名三峡移民的安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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