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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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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出台措施防止“肉贱伤农”——
猪价过低,财政发放补贴
  本报讯 (通讯员 李萍 陈小平 记者 杨军雄) 为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维护生猪养殖户的利益,我省物价、财政、农业等6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浙江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当生猪价格过低时,财政将给予养殖户和猪肉加工企业补贴。

  一季度,全省生猪存栏1208.5万头,累计出栏肉猪611.2万头,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94%和10.17%。预计上半年全省生猪存栏量和累计出栏肉猪量还将增加。由于总体上供大于求,特别是因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影响,目前猪价较年初已下跌了32.3%,猪粮比价已降至5.5比1,养殖场(户)每头生猪亏损200元左右。业内人士分析,从全国来看,预计7至8月将是生猪出栏高峰,出栏量增幅较大,而猪肉消费增长空间有限,因此猪价还可能有较大幅度下降。

  此次六部门联合出台的调控预案,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调控的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6比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比1;生猪存栏不低于120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120万头。

  当猪粮比价低于9比1时,预案提出了四个不同等级预警情况,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当猪粮比价处于9比1至6.5比1之间(绿色区域)时,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测,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

  ——三级响应:当猪粮比价低于6.5比1时,省物价局在省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猪粮比价连续6周处于6.5比1至5.5比1之间(蓝色区域)时,杭州、宁波、温州市及主销区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克,下同),其他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3天的消费量,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

  ——二级响应:当猪粮比价低于5.5比1时,我省将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当猪粮比价连续4周处于5.5比1至5比1之间(黄色区域)时,杭州、宁波、温州市及主销区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的消费量,其他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

  ——一级响应:当猪粮比价低于5比1(红色区域)时,我省将增加省级猪肉储备。当启动一级响应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比1(红色区域),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能繁母猪存栏仍低于120万头的调控目标时,除国家已明确的对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的补贴外,省、市、县财政将对禁养区、限养区外存栏50头以上的自繁自养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从本省境内拥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猪场引种的养殖户(场),按每头种公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同时,省商务厅等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鼓励猪肉及其制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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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猪价过低,财政发放补贴 2009-5-25 48256F32002924A6482575BA0028C93A[A1-杨军雄≈A5-李萍≈B1-蒋一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