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北京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将与单位缴费完全脱钩,退休人员的医保享受时间与养老保险一致。
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从本月起符合退休条件且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其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将不再受单位缴费的约束。交费方式改为完全由个人单独缴纳。
过去,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有部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还不符合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的标准(男25年、女20年)。这部分退休人员需要把医保费用交给单位,由单位随职工医保缴费同时缴纳。如果单位欠费,则这部分退休人员被视为没有真正办理退休手续,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
从本月起,补缴有现金交费和银行扣缴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