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国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这意味着国际油价居高不下时,国家将适当补贴成品油消费者。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全文20条,共2000余字,自今年5月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