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洪卫 斯信忠 通讯员 谢加利) 日前,临海市人民法院对犯有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张行君作出刑事判决,依法判处张行君有期徒刑2年。记者了解到,近一年半时间,临海市人民法院已对13名犯有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被执行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2年等刑罚。
经济案件在判决后,一直存在执行难问题,面对有执行能力而又拒不执行者,临海市启动人民法院、公安、检察院联动机制,对有经济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一些 “老赖”由此受到惩罚。被执行人杨某某有经济案件9件,总执行标的35万元,他有能力但拒不执行。他被警方抓获后,因犯拒不执行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