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4月28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28日表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地和中央企业累计清偿企业历史拖欠工资665.43亿元,惠及职工1670余万人,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工作历时三年多基本完成。
数据显示,到2007年底,全国仍有16个省市拖欠职工工资84亿元。2008年,各有关地区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国务院的部署,以剩余工资历史拖欠千万元以上的地市和百万元以上的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千方百计筹集清欠资金,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基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