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共包括金融合作、交换资讯、保密义务、互设机构等12大项内容。
●根据《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在台湾海峡北线航路的基础上开通南线和第二条北线双向直达航路,并继续磋商开通其他更便捷的新航路。大陆方面同意新增合肥、哈尔滨、南昌、贵阳、宁波、济南等6个客运航点。
●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两岸同意在民事、刑事领域开展协助,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涉嫌犯罪的行为。
陆资赴台达成共识
●海基会表示:台湾方面诚挚地欢迎陆资来台投资。将尽速发布相关规定及配套措施,并循序渐进扩大开放投资领域,持续推动相关工作,协助解决投资所衍生之问题。
●海协会表示:大陆方面将积极支持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考察,了解投资环境,寻找投资机会。(相关报道见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