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注册医生多点执业,是新医改的一大亮点。在此之前,到外院行医在医疗界其实也不少,只不过他们的称呼不一,或叫“顾问”、或叫“指导”。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将使很多医生目前“偷偷摸摸”的在外出诊变得名正言顺。但浦东这一破冰之举,好事多磨,难在哪里?为何勇敢跨出第一步的医生又不愿公开身份?这背后,除了医生要突破传统的有色眼光外,还需要跨越不少体制障碍。
■难点一:
多点执业与现行规定不符
现行《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医生只能定点注册行医,除特殊情况外,院外开诊属于违法。众多专家担心,多点执业与现行规定不符,国家政策也许会掣肘医师多点执业的推行。
上海交大附属儿童医院院长陈方指出,应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的体系,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的立法,修改现有法律法规,制订相应的许可制度,为医师人才流动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用法律的手段确定医师人才流动方式,以及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
■难点二:
如何限制医生为私利四处揽活?
好医生会否“荒了自己的地,去种别人的田”?市民张先生认为,多点执业应该明确规定,只有取得主治医生以上资格的大夫才能够被各医院聘用。而驻院医生则不能游走于各医院。主治医生资格以上的大夫一旦被医院聘用,要与医院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
“多点执业必须先征得原单位的同意。”仁济医院院长范关荣指出,医生毕竟不是自由职业者,不是社会人,因此,医生在第二点执业前,必须要先向原医院进行申请。医院对该医生的能力、资质、工作状态进行综合评估,明确医生在这家医院的行医时间是否能得到保证,其在医院工作期间是否尽心尽力等都应该成为能否多点执业的重要依据。惟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避免医生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四处揽活。
■难点三:
第二点执业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办?
“看完病,医生走了,在‘第二点执业’中出现医疗纠纷怎么办?”多点执业后,作为大医院管理者必须时刻考虑医院的治疗质量问题且有可能增加的医疗成本,其中还包括医疗事故。众多医院管理者认为,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责任不好确认。算医生的?算医生所在医院的?还是算在聘请医生的药店头上?
以往坊间对“医生走穴”存在较大争议,最关键的就是发生医疗事故后在患者索赔、责任认定方面极易造成混乱和纠纷。对此业内人士提醒,第二点执业必须通过签订合同、规范管理、避免纠纷。“以往的‘走穴’是医生和一些医院偷偷摸摸进行的,一旦发生事故,没有规范的管理和明确的合同,就会造成各种纠纷。但如果医生与医院签订明确的合同,比如在医院上4天班,在药店上1天班,在两边拿相应的工资,那么一切权责都可以认定得很清楚了。” (据《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