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4月24日电(记者 朱馨) 我省与江苏、上海知识产权部门今天首次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整合资源,加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
据介绍,长三角两省一市去年的专利申请总量占到全国的32.7%,专利授权总量占全国的29.6%。加强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交流,成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客观需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浙沪首次联合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今后苏浙沪三地将联手开展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共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地区行业协会间合作,合力培育知识产权人才,建设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协作机制。
据介绍,浙江省政府去年在《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中明确了今后5年要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先后出台《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等规章;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通过各项有力举措,去年我省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