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增长 抓转型 重民生 促稳定
加快建设环杭州湾现代工贸强市 长三角文化旅游名市 杭嘉湖宜居创业新市
海宁
勇立潮头 科学发展
前言
海宁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南濒钱塘江,东距上海100公里,西接杭州。海宁陆地面积700.5平方公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海宁现辖8个镇、4个街道、三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65万。
海宁素称江南名邑,学风兴盛,名人辈出,为文化之邦;经济发达,市场繁荣,是“皮革之都”、“纺织基地”、“经编名城”;景观丰富,人称“观潮胜地”。潮乡人民不断实践与丰富“敬业奉献,猛进如潮”的海宁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海宁的目标是加快建设环杭州湾现代工贸强市、长三角文化旅游名市、杭嘉湖宜居创业新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一个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宁,正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钱塘江畔。
海宁,始终以海纳百川的气度,恭候着每一位朋友。
紧扣第一要义
建设现代工贸强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海宁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建设现代工贸强市的要求,不断做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48.95亿元,与2002年相比,年均增长14.1%;实现财政总收入43.9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1.39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0%和2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3080元和11577元,年均增长12%和11.6%,创造了海宁改革开放以来又一快速增长期。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市结构调整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全面部署实施“工业强市”,大力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企业群体。2008年,规上企业总数达到1471家,比2002年增加1161家,产值达到722亿元,年均增长31.4%。连续多年开展“招商引资年”、“项目推进年”活动,2003年以来全市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2.16亿美元,引进市外内资81.36亿元,外贸出口以年均34.4%的速度增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6.21亿元。
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实施现代中等城市建设,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了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
当前,海宁市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筹划传统产业的提升、新兴产业的培育、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以及解决好农业基础问题、活力再造问题,充分发挥海宁特色和优势,以壮大提升工业、商贸为主,建立富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实力的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工贸强市。
立足统筹兼顾
建设文化旅游名市
海宁市委领导认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既要重视抓好经济建设,同时又要着眼于全面、统筹,切实加强政治、文化、社会建设。
海宁文化资源丰富,旅游资源独具特色,保护和利用好这些宝贵资源,使之转化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和现实生产力,成为海宁市建设文化旅游名市的目的所在。
通过建设文化旅游名市,海宁市将进一步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海宁深厚文化底蕴。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灯文化、潮文化、名人文化这“三大文化”已成为海宁特色文化品牌。“敬业奉献、猛进如潮”的海宁精神,源于对海宁发展历史的文化提炼。加强文化旅游名市建设就是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不断坚持、丰富和发展“海宁精神”,赋予它更科学、更全面、更深刻的内涵,使之成为激励全市人民奋发图强、创业创新、加快发展的精神源动力。
与此同时,海宁市进一步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社区文化服务功能,强化群众文化生活的基本保障,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文化,在参与中享受文化、陶冶情操。
近年来,海宁市全面开展“六城联创”,省双拥模范城复评获得通过,并先后获得省体育强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示范文明城市称号。连续开展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年、活动年、管理年、农村文化繁荣年和农村文化阵地规范管理年活动,全市建起村级文化阵地228个,有10个镇(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建成省级东海文化明珠工程,农村广播实现“村村通、户户响”。深入挖掘“潮文化”、“灯文化”、“名人文化”三大特色文化,获得了“中国诗人之乡”、浙江省传统节日(元宵节)保护示范地的称号,海宁皮影戏、硖石灯彩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连续成功举办高规格的文艺演出和体育赛事。
坚持以人为本
建设宜居创业新市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海宁市委、市政府着力谋求把海宁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群众能够充分就业、创业,人们生活无忧,个人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安定有序、群众生活便利,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人居与创业互生、互进、互荣,经济系统、生态环境与人文体系完整统一的幸福海宁。
近年来,海宁市坚持以就业带动创业,建立创业扶持专项贴息资金,近六年来年均新增就业岗位8652个。稳步推进“五费合征”,成为全国第二个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县市。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行,近5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统筹,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100%。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参保率达到97.5%。“安居工程”累计开工经济适用房23.33万平方米,竣工16.68万平方米,配售1943套,累计竣工廉租房1.39万平方米,分配254套。牢固树立“大平安”的理念,组建成立新居民事务局,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巡防网络,积极推进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效落实领导下访、干部约访、领导包案、司法信访联动服务等各项制度,2005~2007年实现平安创建三连冠,2008年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9.1%。
当前,海宁市继续把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作为建设宜居城市的首要任务,加强环境营造,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通过进一步加强创业软环境建设,广泛宣传创业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通过放宽准入、提供贷款贴息等措施,帮助推动群众开展创业活动。另一方面,着力优化创业硬环境,为群众创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为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海宁市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加大廉租房建设的力度;坚持控新与治旧并举,严格环保准入,加大环境突出行业、区域的整治力度,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好转,再现“天蓝水清景美”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不但需要优美的生活环境,而且越来越追求便利的生活、优质的服务,这就要求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由全民共享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海宁市着眼于满足群众各方面的需求,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把发展的成果体现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体现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上,体现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上。
围绕建设和谐、幸福、美好海宁的目标,当前,海宁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践,全力争当科学发展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