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委办主任陈小恩同志就省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改革开放以来,省政府多次进行机构改革,请你简要介绍一下省政府历次机构改革的情况。
答:改革开放以来,省政府开展了四次机构改革。
第一次是1983年。重点是按照重叠机构撤销、业务相近机构合并的原则,调整相关机构。通过这次改革,实现了新老干部交替;裁并了一些业务相近的部门,撤销了一些中间层次机构,把一些专业性工业经济部门转为经济组织并退出政府序列。
第二次是1993年。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理顺关系。同时,还开展了撤区扩镇并乡工作,调整了县以下行政区划管理体制。
第三次是1999年。按照构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行政管理体系要求,解决政企政事不分、职责交叉、机构人员臃肿、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第四次是2003年。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去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是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衔接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
问:这次改革在控制人员编制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对这次机构改革,中央明令要求,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不得突破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职能的调整,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优化结构。省政府各部门将从严控制机构编制。
我省将通过全面推行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责和审计制度、机构编制公开制度、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社会保障管理的相互配合制约制度等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确保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一一对应。同时,根据职能调整的需要,对人员编制进行动态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编制的配置和使用效益。
问: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如何组织实施?
答:按照中央要求,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要在2009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做好部门“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不论是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要通过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具体落实转变职能的各项要求,理顺部门关系,强化部门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确保各项改革相互衔接,协同推进。
问:这次机构改革调整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是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省经贸委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行业管理和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职责,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省乡镇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省中小企业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乡镇企业局。
二是组建省商务厅,将省外经贸厅的职责、省经贸委的内贸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外经贸厅。
三是组建省能源局,由省发改委管理。
四是组建省交通运输厅,将省交通厅的职责、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和省机场管理公司承担的全省民航机场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五是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六是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组建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七是调整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机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垂直管理改为由市县政府分级管理。
八是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九是单独设置省政府研究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十是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防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政府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承担,不再保留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
同时,对外事、广电、文物、安监、新闻出版等机构进行调整规范。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广播电视局更名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省文化厅承担的电影发行放映的市场监管职责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文物局调整为省文化厅管理机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改革后,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共48个机构。与上一轮改革方案相比,机构总数保持不变。
(本报杭州4月1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