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4月9日电(记者 李鹏翔) “学校组织分级审查,发现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抄袭行为的,在扣除该篇论文指导费的同时,发生一次教师期末奖金扣发1000元,两次扣发2000元,发现3次‘一票否决’,指导教师调离教学岗位。”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日前出台规定,发现大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抄袭行为,指导教师也要为此受到处罚。
学校规定:“指导毕业论文不认真、不负责,对抄袭论文,或毫无察觉,或放任不管”均属于教师“误人子弟”行为。“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出现大面积抄袭未予纠正”,属于重大教学事故。如果一个学期内发生一起重大教学事故,视其情节给责任人以行政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