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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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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参保居民办丧事政府有补贴
嘉兴出台丧葬费用补贴办法,人均补贴1860元
  本报杭州4月3日讯(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闫拥洲) 4月1日起,嘉兴市户籍的城乡老人去世后,丧葬费和骨灰盒存放费将统一由政府补贴埋单。据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介绍,嘉兴这一做法在我省尚属首次。

  根据嘉兴市财政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近日出台的《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丧葬费用补贴办法》规定(以下简称《办法》),补贴对象为:参加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享受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具有嘉兴市范围内县(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根据《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一旦过世,其家属可以得到遗体接送、火化、骨灰盒等6项丧葬费用补贴1500元,以及骨灰盒在公益性墓地存放10年的补贴360元。由死者家属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证》、《高龄老人养老基本生活补助金领取证》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向户籍所在地殡仪馆提出申请,经其审核符合条件的,这两笔钱由财政部门直接打入当地殡仪馆和公益性墓地管理单位账户。嘉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这两笔补贴,基本能满足城乡居民老人丧葬的支出需要,如果家属提高标准,差额部分自行补足。

  据了解,这一政策涉及嘉兴市26万参保的城乡居民和14万名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仅市区,每年有将近2000个家庭能得到上述两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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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参保居民办丧事政府有补贴 2009-4-4 48256F32002924A64825758D002E2329[A1-汪成明≈A5-闫拥洲≈B1-李应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