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桃红柳绿,春光明媚。在这播种希望和梦想的美好时节里,我们迎来了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
据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税收宣传月,该局将围绕浙江国税“服务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升级、创新管理机制、共建和谐税收”的创新成果及当前国税部门服务企业、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举措等,着力突出“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为推动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此,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早就积极行动起来,紧扣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整合宣传资源,提升宣传效果,再掀税收宣传新热潮。
教育基地架起税收宣传新桥梁
自去年4月2日成为全省首个“税收教育基地”以来,百年名校绍兴市第一中学在浙江省国税局和绍兴市国税局的指导和关心下,成为国税部门和学校之间的税收宣传新桥梁。
一年多来,绍兴市第一中学积极参加税收宣传月专题“我眼中的税收”和“我与税收”征文比赛,共有138名中学生提交了参赛作品。其中该校学生王佳园《为心纳税》荣获2008年“我眼中的税收”征文一等奖。一年多来,省国税局向绍兴市第一中学捐赠税收等方面的书籍达400多本,绍兴市国税局也向学校赠订《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等报刊杂志,并不定期地为学校出有关税收方面的黑板报,受到学校和学生们的欢迎。
“今年4月中旬,我们还将邀请税收教育基地的部分中学生参加我们绍兴市国税局的‘机关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学生从小受到熏陶,培养起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培养更多的小小税法宣传员,使大家更多更好更主动地宣传税法、关心税收、支持税收工作,保护国家的税收权益。”绍兴市国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开展“我与税收”征文比赛
在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我省国税系统加大与教育、文化、艺术等主管部门和民间团体的协作,推出一批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宣传项目和活动,突出税收宣传的创新性、艺术性和欣赏性。
作为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的重头戏,省国税局与浙江省作家协会联合举办以“我与税收”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比赛。各地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发挥与当地作协的联办合力,主动做好与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组织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深入辖区内企事业、学校、机关,通过内部动员、媒体宣传、重点约稿等形式广泛组织动员和邀约稿件,扩大赛事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金华市国税局精心策划推出了税收知识有奖答题活动,使税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力求实现税收宣传从被动到互动,从互动到自动。该局与金华市地税局、邮政局联合印制了3万份宣传单投递到各机关、单位、小区、学校,进行税收宣传和有奖问答,印制了5000份邮政幸运答题卡和宣传单投递给纳税大户等重点宣传对象,同时在国税网站、财税网站开设税收知识有奖答题专栏,力求通过多层次、大范围、高密度的税收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的理解,提高税收宣传月的活动效果。
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受欢迎
“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这么多的税收政策,其中很多是用来鼓励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我们一方面感到高兴,另一方面也担心自己吃不透政策而失去享受政策的机会。”湖州大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楚龙兵告诉记者,“今年国税局已经举办了3期政策宣讲会,每期都有不同的专题,4月份还要举办好几期,我们感到心里踏实多了。”
据了解,湖州市国税局将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作为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头戏。通过举办培训班、税企座谈会、税收管理员送政策下企业等形式,分批分期对有关服务“两创”总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宣讲,并辅导企业积极完善财务核算,为享受优惠政策提供条件。“当前我们国税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宣传、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措施,引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该局局长蒋学武认为,要遵循经济决定税收的客观规律,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落实政策的关系,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
如何发挥税收政策最大的效应?除了要“讲”,更要靠“做”!在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讲的同时,湖州市国税局还把进一步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作为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来落实。如该局对注册时间超过1年以上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12个月的退税审核期内不退税确有困难的,根据企业申请按月办理退税。
记者 顾志鹏
通讯员 张杰 何华明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