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于1958年开始接受新安江移民,至1966年底基本结束,善后事宜延至1984年。全市除江山外,其余各县接受安置新安江库区移民12615户、51420人(由于安置不当,迁入后又于1969-1970年迁往外地2420户9384人,倒流返库569户2455人,返库后又经动员回安置县399户1758人),占新安江库区外迁移民总数的20%。分别安置在50个乡镇、2个农林场、194个行政村。其中,单独建立行政村115个,其余为插村安置。建房购房计69.6万平方米,移民经费总支出3049万元。
开化县接受安置新安江移民最多。后因部分安置地土地少,交通阻塞,1969年冬至1970年春,部分移民有计划地转迁江西。据1989年底调查,开化县境内有新安江移民及其后裔9370户35297人,分布在21个乡镇116个行政村。1987年8月10日,省民政厅拨给龙游县新安江移民贫困村发展生产无息贷款5万元。同年12月15-17日,省民政厅在龙游县召开扶持新安江移民发展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处理新安江移民生产及遗留问题。1988年7月始,省移民办先后共贷给开化县新安江移民发展生产周转资金140万元,扶持25个新安江移民贫困村发展种植业。
(据1994年版《衢州市志》)
■近年来,国家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国务院出台文件,确定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时间20年。来自市移民办的消息称:自2006年起,全市共有58789名新安江移民得到了相关扶持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