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国务院农民工办按照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会同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制度。
从今年1月开始,将农民工统计口径确定为“外出务工或从事本地非农活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季度监测调查、月度监测调查和举家外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