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浙江的市场经济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大量新型、复杂的经济活动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提出了更高需求,浙江省注协在贯彻落实中注协人才培养“三十条”的基础上,在财政厅的指导下,浙注协深入研究了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于2007年出台了《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旨在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加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激励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攻读学历(位)、取得多种相关执业资格以及开展专业学术研究,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
据协会负责人介绍,人才基金每年按会费收入的4%~6%提取,单独设立“人才基金”账户核算。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本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才,分为单项奖励与年度津贴两种,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期间攻读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单项奖励3000元;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期间攻读学位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单项奖励10000元。奖励范围多达10多个。
2008年一年,省注协人才基金合计支出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