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县报道组 卢庆红 尚 雄 通讯员 黄勇俊) 近日,从外县返乡的缙云县东渡镇兆岸村农民工麻小岳,通过县司法局的“返乡农民工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得到向原务工企业申讨拖欠工资的法律援助。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便捷、到位的零距离服务,是缙云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缙云县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发挥法援工作的维稳 “消声器”作用。去年以来,县司法部门不断加大投入,改善法律援助中心硬件设施,完善功能配置,推出了亮牌服务,制定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卡》。完成了所有乡镇和农管处的“法援中心乡镇工作站”建设,延伸了基层工作网络。开展了人员上岗培训,实行“12348”便民热线电话与小灵通联结,实现24小时不间断服务。仅2008年,就受理了160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65万元,得到工伤赔偿76万元,免除农民工案件代理费用15万元。
在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缙云县还十分注重为企业“减负”,寓法援于服务之中,最大限度发挥工作的合成效应,使法援工作成为发展的“助推器”。一方面,千方百计增加企业与农民工法律纠纷的协调解决的力度,在维护民工权益的同时,减少企业的应诉费用支出,协调解决案件的比例已近10%。另一方面,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为企业免费上法律服务课、送法律知识,以及提供法律顾问等多种形式,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帮助企业能集中精力开展经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