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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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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商务部出台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
鼓励开展以旧换新业务
在大中城市建设和改造一批大型旧货市场
  本报综合新华社3月14日消息 商务部在近日出台的《关于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中,鼓励家电等生产企业和大型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以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这份意见表示,鼓励各地培育旧货龙头企业和经销户,支持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统一规范的城市社区旧货收购点、专业分拣中心、乡镇及农村销售点,发展旧货流通在开拓小城镇和农村消费市场中的作用。

  意见指出,各地应指导有社会责任的旧货企业开设慈善捐助站、旧货连锁店,支持有条件的旧货网点增加免费接收市民慈善捐助的功能,促进便民服务与慈善事业的共同发展。

  同时,商务部的这份意见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旧货市场和城市社区开展“跳蚤市场”试点,引导居民形成循环消费理念。

  这份意见还要求各地应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发展旧货市场,加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旧货交易、集散、分拣、结算、质检和维修等功能,特别是在大中城市建设和改造一批大型综合和专业旧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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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国内新闻 00005 鼓励开展以旧换新业务 2009-3-15 48256F32002924A64825757900499F11[A0-新华社记者≈B1-郭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