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经贸委、省农办和省电力公司认真践行省委“两创”总战略,贯彻落实“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坚持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的“三为”宗旨,按照“政府发动、电力推动、乡村主动、百姓互动”的方针,合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截至2008年底,共建成电气化县38个、电气化乡镇432个、电气化村8136个,创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认真践行省委“两创”总战略
全力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
1983年,我省新昌、天台等11个县被列为试点县,开展小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建设。到1990年11个试点县全部通过农村初级电气化达标验收。1988年,桐乡被列为大电网供电的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试点县,并于1989年经验收合格,成为全国第一个大电网供电的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到1999年底,共有47个县(市)经省计经委组织验收合格,获得能源部颁发的农村电气化县称号。
农电“两改一同价”工程
1998年,我省按照国务院和国家计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两改一同价”工程,进行了大规模农网建设与改造,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行城乡同网同价。农网建设与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45.56 亿元,基本改变了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简陋落后的面貌,完成了乡镇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同网同价。
农村“户户通电”工程
2006年4月,浙江省电力公司启动农村“户户通电”工程。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与浙江省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浙江省“户户通电”工程建设会谈纪要》,各级政府和供电企业密切配合,采取大电网延伸供电、太阳能发电和柴油发电机等方式,经过七个月的奋战,于当年年底解决了浙江尚未通电的2819户、7786人的用电问题。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2006年初,浙江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专门下达了《浙江省电力公司“十一五”期间电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指导意见》,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截至2008年底,我省累计投入农村电网建设资金88.4亿元,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38个、电气化乡镇432个、电气化村8136个,分别占全国总数的22.3%、21.4%、23.5%。2008年,全国共新增电气化县84个,其中我省18个,占21.4%,新增数量居全国第一位。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被省纪委、省纠风办评为“浙江省行风十大新事”之一,并被纳入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
坚强农网,服务发展
据统计,2005年夏季全省35千伏及以下线路超载有4000多条,占总数8%,变压器超载45000台,占总数9%,有3100个村不同程度存在用电问题。三年来,全省直接用于电气化村的投资累计达到46.9亿元,平均每个电气化村投入58.67万元,全省农网卡脖子和低电压情况有了根本好转,一个布局合理、结构坚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适度超前的浙江省现代化农村电网已经形成,对于我省发展农村经济和改善农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促进农民生活品质提高。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家中的家用电器也不断增加。据调查,改造后的电气化村平均每百户居民家用电器普及率明显提高,其中: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空调、电炊具分别由原来的120台、71台、48台、185台、53台、92台提高到147台、83台、61台、209台、80台、111台。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为“家电下乡”提供电力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提高。
二是有力提升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农村家庭工业是浙江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撑,不少产品对电的依赖很大,电气化建设使38个电气化县的年人均GDP从创建前的4.53万元提高到现在的5.48万元,提高了20.88%。年用电量从改造前的951.3亿千瓦时提高到现在的1126.73亿千瓦时,增长了18.44%,其中农村年用电量从改造前的169.92亿千瓦时提高到现在的218.86亿千瓦时,增长28.81%。供电可靠率(RS3)、D类电压合格率分别由改造前的99.44%、98.457%提高到99.64%、98.825%;综合线损率、低压线损率分别由改造前的5.27%、7.37%降低到3.69%、6.08%。
三是农村用电环境明显改善。浙江省电力公司把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科学安排电网建设项目,合理布局低压电网,注重工程施工工艺,讲究环境美观协调。同时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积极采用非晶合金变压器、调容变压器、自动控制无功补偿装置等节能降耗、环保型的新技术、新装备,降低了电能损耗。应用平行集束电缆、电缆线、非金属计量箱,增加电压监测布点等技术,改善了电压质量,提高了供电可靠性。这些新技术的应用,降低了电能损耗,保护了环境,节约了土地资源。海宁市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供电模式研究”重大科技项目试点取得成功的经验,被总结为新农村供电的“海宁模式”。
创新机制,服务基层
一是创新模式便捷服务。发挥地方和供电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联合村委会,开展“乡村·电力共建”,探索建立“共建服务站”或“光明驿站”的新农村·新电力“海宁模式”,实行台区经理制、定期沟通机制、电力抢修联动机制以及考核评价机制等四项机制,落实包括受理本村电力业务、开展电力故障报修、完善表后服务、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等十一项服务举措,直接将服务平台延伸至农户“家门口”,被农民群众亲切地称之为“供电服务便利店”。
二是严格管理规范服务。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过程中,电力部门始终坚持以建设促服务,在服务上下功夫,使用电服务更走进农村、贴近农户,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创建“群众满意基础站所”活动,大力开展规范化供电所、星级供电所和农村供电营业示范窗口建设。农村供电营业所全部统一了规范化供电服务标准,按照“内转外不转、一口对外”的原则,推行“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交一次费”就能办完所有用电业务的“一柜通”服务。建立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督查机制和考核机制,全面开通95598电力服务热线,全面实施“用电业务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核制”等管理、考核制度,为优质服务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真情为民品牌服务。推行“接待热心、答复耐心、纳谏虚心、办事真心、业务细心、在岗专心”的“六心”服务理念。设立“无障碍”通道,建立电力爱心基金,贴心关怀弱势群体。农电延伸服务也有了新的突破。奉化供电局“小草”服务队示范作用犹如种子播撒农村广阔大地,农村用电特色服务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了,嘉兴 “红船”服务队、义务的“拨浪鼓”服务队、洞头的“海霞”服务队,他们长年累月行走在田间地头,为广大农村老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义务无偿服务,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受到农户的广泛好评。
破解难题,服务民生
省电力公司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机遇,坚持“政府发动、乡村主动、电力推动、百姓互动”,解放思想,创新破难,妥善解决了农村供电服务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拓展了服务能力。
一是协助解决农村路灯建设问题。针对农民朋友安装农村路灯,美化村容村貌的要求,各地供电企业主动延伸服务,积极和地方政府沟通,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将路灯建设纳入地方规划和建设之中,明确了经费来源和建设、管理职责,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建设农村路灯的迫切需要以及农村路灯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不足的矛盾。
二是资助解决农业生产线路改造。农业生产线路属村级资产,由于年久失修,普遍存在设施损坏、线路劣化等情况,已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省电力公司结合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采取供电企业支持一点、村集体列支一点、农户自筹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走出了一条乡、村与电力部门共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协作管理农村用电的新路子。
三是妥善解决农电用户表后线整治与服务矛盾。依据电力资产产权划分原则,农户表后线部分的管理、维护应由农户承担。浙江省电力公司在电气化建设的过程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指导乡村成立“用电管理协调小组”,免费由供电企业对村聘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农户遇到表后线的故障问题,可就近通过村聘电工帮助解决。另外还积极探索通过“电工协会服务”、“政府牵头社会公共服务”等多种形式,尝试破解表后服务的难题。
浙江省电力公司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科学发展,实现农村电网建设顺应“保增长、扩内需”和“家电下乡”等政策要求,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2009年再建2个电气化市、10个电气化县、160个电气化乡(镇)、2900个电气化村,持续扩大电气化建设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电气化建设的质量和内涵。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全省农村人均用电量较“十五”末翻一番,达到5780千瓦时,全省农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660千瓦时,农村副产品加工基本实现电气化,农村电网布局适应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