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决策,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日前编制下达了《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
记者13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要求优先满足保增长、扩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各省(区、市)分解下达市、县土地利用计划时,须将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并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所有涉及用途转变的用地均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
根据日前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国家将就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对省(区、市)人民政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分别作为分解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干部主管部门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此次出台《考核办法》,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省(区、市)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下达挂钩,与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挂钩,是我国节约集约用地考评机制的“破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