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拉萨3月11日电(记者 林如萱 边巴次仁)经过近8个月的研究和审议,西藏自治区政府10日发布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保护办法》,为布达拉宫的保护提供了更加具体和切合实际的法规依据。
这项保护办法由33项条款组成,它的生效意味着同时废止了1997年11月18日发布的旧办法。
与旧办法相比,新的保护办法在布达拉宫的保护范围和具体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的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增加了关于应急预案、保护工作专家咨询制度和进出布达拉宫人数控制的条款,并对布达拉宫的非税收入重新进行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并用于布达拉宫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