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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面对日益增多的汽车消费纠纷,中国消费者协会权威人士昨天在浙江首届汽车新消费论坛说——
厂商是汽车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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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杭州3月10日讯 (实习生 童桦 记者 施晓义) 在今天举行的我省首届“汽车新消费论坛”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军说,汽车消费中存在问题要解决,汽车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据今天论坛上发布的《浙江汽车消费蓝皮书》,至2008年底,浙江民用汽车保有量达321.8万辆,其中私家车比例超过70%,每百户家庭汽车拥有量超过15辆,初步迈入汽车社会。

  与此同时,汽车消费投诉量从2003年起年平均增长18.34%,居各主要消费品前列。88.9%的汽车消费者认为汽车维修工时费单价过高,消费者对维修质量总体评价不高。

  参加论坛的20多家国内主要汽车制造商表示,汽车厂商应该也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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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1 浙江日报000062009-03-110003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