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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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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夏宝龙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维护宗教和谐稳定

  本报杭州3月3日讯 (记者 金毅) 在昨天召开的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和谐稳定这两个根本任务,健全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开创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副省长龚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夏宝龙充分肯定了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他说,长期以来,我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广大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努力工作,为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夏宝龙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的精神实质,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统一,不断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要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努力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发展,少数民族民生得到不断改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尊重信仰自由,加强依法管理,坚决抵御渗透,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夏宝龙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民族宗教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切实增强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不断取得民族宗教工作新成效。

  各市、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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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维护宗教和谐稳定
2009-3-4 48256F32002924A64825756E003A3877[A1-金毅≈B1-郑建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