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地处浙江东部,是著名的越剧之乡、领带之乡,全市总面积1789平方公里,人口73.8万,境内四面环山、四江汇集,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人均耕地只有0.87亩。去年7月,我有幸参加了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组织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县市长培训班。通过培训,我对国土资源工作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我国现行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责任有了更深切的体会。我认为,作为县市政府“一把手”,要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必须强化共同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管理,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仅是中央要抓的工作,更是我们地方各级政府的任务;不仅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责任,也是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村的共同责任。针对当前土地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违法用地现象仍然存在的情况,我们在村一级开展“农民法制承包户”试点,在乡镇一级开展“村两委会管土地”试点,在市一级建立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成果,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
二是必须强化依法用地意识。在政府决策、发展经济、社会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土地和矿产资源方面的问题时,主动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并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提前介入。同时,我们始终坚持每周听取国土资源工作汇报,每月召开市政府土地集体会审会议,达到既推进科学发展,又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法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目标。
三是必须强化节约集约意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用地的需求不断趋于多样化,占用耕地不可避免,但最关键的是,要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理念。我们在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布企业“亩均投入、亩均产出”前十名和后十名,年底进行通报表彰,在全社会形成节约集约用地为荣的氛围。
今天我能在会上发言,这既是中央六部委对去年我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肯定,更是对我市进一步抓好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种鞭策。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三个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保护耕地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考核细化到每一宗涉土违法行为,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加强耕地保护的同时,充分利用嵊州市坡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实施垦造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使嵊州市耕地在连续8年实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确保占补年年平衡。
(二)进一步落实节约集约措施。在农村建设用地上,深入开展以“拆除村内废弃旧房”为重点的宅基地整治工作。在目前已对90%以上行政村实施宅基地整治、盘活村庄面积5000多亩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建设新农村、建新要拆旧”的新观念,深入推进宅基地整治工作。在城市建设用地上,按照“向集约高效要空间”的思路,鼓励项目建设“上天入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工业企业用地上,采取闲置土地退出法、投资密度增量法、投资业主合作法、闲置土地盘活法、入园企业准入法和工业厂房升层法等“六法”,引导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三)进一步落实维权维稳工作。稳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认真做好涉土信访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涉土信访年年下降,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郡县治,则天下安”。对县市长们来说,守一方热土,保一方发展,是根本职责。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抓好基层干部和群众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努力开创“既保护耕地、又保障发展”的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
链接:今年2月11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08年为期一年的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通报表扬在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省嵊州市市长盛秋平等5人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