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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建设生态文明 实现跨越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传统林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调查与思考
葛学斌

  “生态文明”一词最早从林业系统提出。林业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和纽带,林业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如何抓住生态文明建设兴起的重大机遇,以生态林业建设为重要抓手,最大限度地发挥比较优势,谋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成为遂昌县当前的首要任务。

  加快生态林业发展的现实基础

  遂昌是传统林业大县,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全县土地总面积381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32万亩,林木蓄积量73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2.3%,农民人均林业用地17亩,人均林木蓄积量40立方米,位居全省前列。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围绕“建设钱瓯两源、打造江南绿谷”这一主题,把统筹和实现林业资源的合理保护、科学利用、持续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在生态林业建设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林业生态体系初步成形。到2007年底,全县共区划界定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86.5亩,划定以各重点风景区景观林为主的县级生态公益林4.2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26%。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功申报建立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了古树名木保护、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工程,建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出台《遂昌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率先启动城区山体绿化工程,推进长防林、绿色通道、阔叶林改造、生物防火林带营造等林业生态项目。政府全额出资为全县273万亩有林地统一投保了森林火灾险,森林消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控等林业防护功能得到有效提升。

  竹木产业发展初具规模。通过扶持引导,全县形成了以竹炭、人造板加工为主导的企业262家,绿源木业进入中纤板行业世界前20强。遂昌成为国内最大的竹炭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被命名为“中国竹炭之乡”、“中国竹炭产业基地”。全县有竹林32万亩,2008年竹产业产值达6.24亿元。2008年,被省政府认定为“浙江省竹木产业单项强县”。“兴林富民”示范工程有序推进,全县已建成5个省市级示范乡、镇(林场),13个省市级示范村,8个省市级绿化示范村,建成各类特色高效林业基地5.1万亩。2008年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18.23亿元,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2151元,占农民纯收入的42%,林业产业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初显成效。

  森林生态旅游初露锋芒。近年来,遂昌旅游业井喷式发展,去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66.1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7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5.08%和119.67%。等级最高的4个五级旅游单体资源全部为林业资源,遂昌国家森林公园、南尖岩、飞石岭等以自然风情、森林文化为主的景区已成为遂昌旅游经济的支柱。全国首个以竹炭为主题的博物馆建成开馆。遂昌先后荣获“中国文化旅游示范地”、“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基地”等称号。依托资源环境、体验乡村文明的“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迅猛,垵口大山等7处“农家乐”被评定为省市级林业观光园区。新路湾镇三井村等一批依托森林资源优势的“农家乐”发展势头良好,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林权制度改革初显活力。遂昌县在全省、全国率先启动了以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运作,成功组建了林业服务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林业中介(评估)公司等3个机构,有效探索了林权小额循环贷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和林权直接抵押贷款等3种林权抵押贷款模式。截至2008年底,全县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124.4万元,涉及林农779户,是丽水市放贷额度最高、受惠面最广的县;组织国有和集体森林资源社会公开拍卖35起,成交金额达2169万元,实现资产增值48%。林改后,资源得到有效盘活,“活树”变“活钱”,“叶子”变“票子”。“遂昌模式”的林改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走在全国前列。

  加快生态林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发展生态林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承担着促进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使命,所以必须通过发展生态林业,加快传统林区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强调了“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这一核心发展战略,提出“我国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这一重要论断,生态林业发展正步入前所未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发展生态林业,是服务发展大局、打造浙西南生态屏障的根本举措。遂昌地处钱、瓯两源,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所处的浙闽赣交界山区也是我国17个具有全球保护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之一。森林覆盖率、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等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生态区位非常重要、非常敏感,在浙西南生态屏障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丽水提出了建设全省生态屏障这一重要战略任务,遂昌必须进一步明确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生态服务重要提供者的定位,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林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巨大的生态功能和综合效益,为实现生态大省目标、推进“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发展生态林业,是谋求跨越发展、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必然选择。基于对国际国内发展形势的科学分析和本地现实状况的正确把握,遂昌县提出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新的起点,实践创业创新、谋求跨越发展,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可以说,生态优势是遂昌最大的优势,也是主导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遂昌必须立足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加快传统林区产业转型升级。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靠山吃山”理念的重新诠释,是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差异化和融入发展协调相结合的最佳选择,将有利于生态优势的进一步发挥,有效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快速崛起,将遂昌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

  加快生态林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林区产业结构单一,林农转产转业有难度。遂昌是“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县,7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林区,林业是农村的主要产业,农民对森林资源依赖性较强,在重点林区乡镇采伐、利用林木仍然是当前部分林农的重要收入来源。发展生态林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限制林木采伐、保护森林资源。在一产不稳定、二产规模小、三产起步晚的情况下,遂昌县要较快地实现限伐后传统林区产业的转型升级,确保林农转产转业后持续增收,任务异常艰巨。

  木工企业层次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林产品加工业一直是遂昌县工业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在木材加工企业中,以半成品加工为主的中小企业占据80%以上,产业层次总体偏低,工艺先进、竞争力强、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不多。如果减少林木采伐,势必导致部分粗加工企业陷入困境。

  林地生产力偏低,林业综合效益不高。遂昌县森林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林地单位面积产量较低,乔木树种亩均蓄积量2.64立方米,低于全省亩均3立方米的平均水平,林地亩均年产值与杭嘉湖等地区的林业产业重点县差距更大。经营面积小而散、林种结构不合理、管理粗放、投入不足、科技含量低等原因,造成林地生产力没有完全释放,远远低于农田的生产力水平,成为制约生态林业出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

  地方财政实力有限,林业建设资金投入紧缺。以生态为主的林业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政府投入是主体,生态景观林建设、村庄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防灾减灾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需要大量公共财政资金投入。遂昌县对新规划的91万亩限伐区森林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后,每年还需支付1365万元补偿金。而遂昌是全省25个经济欠发达县之一,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财力难以负担这部分资金。公共财政薄弱成为制约生态林业发展的关键要素。

  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举措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遂昌县生态林业建设将以“生态先于一切、民生高于一切”为着眼点,以“建设山上浙江”为契机,加速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基本形成生态系统比较完备、产业体系比较发达、文化体系比较繁荣的现代林业架构。充分发挥生态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围绕一个重点,突出森林资源保护。遂昌县在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是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林木资源限制采伐工程。按照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及不同林分在生态功能上的差异,在规范和加强原有86.5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的基础上,新确定阔叶林、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和通往景区公路沿线森林、风景区景观林、饮用水源涵养林为限制采伐区,并力争将限伐区列入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到2010年,确保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145.1万亩,力争达到177.5万亩,实现森林保护面积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一半以上和年林木采伐总量比2007年减少一半以上的“双过半”目标。

  主要政策举措:一是发展9项替代产业。培育和发展竹茶、草腐类食用菌、山地生态蔬菜、油茶、特色干水果、生态养殖、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等9项生态产业,加快林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林农转产转业增收。二是实施3项配套工程。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异地转移、农民社会保障等3项配套工程,促进高山偏远林区人口逐步向中心村、集镇及县城迁移,加快完善林农的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三是倡导两项节能方式。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清洁环保替代能源,推广草腐菇类食用菌生产,减少木质资源消耗。

  深化两项改革,激发生态林业建设活力。首先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以列入省林改示范区为契机,继续深化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权制度改革,按照“林农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要求抓好探路实践,完善政策,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深化配套,扩面增量,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缓解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需求,使山林真正成为农民的“绿色银行”。其次是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步伐,逐步转型为生态型林场,着力发挥生态效益,使其成为全县生态建设的骨干、兴林富民的示范、科技兴林的样板、生态文明的典范。创新林业投融资方式,建立起支持生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稳步提高补偿标准,切实保障林业工作经费,稳定林业管理队伍。减轻林业经营者负担,使务林者能得利,植树者受其益,形成有利于刺激林业发展的良性机制。

  构建3大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林业建设。第一,建设林业生态体系,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构建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管理高效的林业生态体系,促进林业生产由“单一用材”向“非木质资源开发”转变,满足全社会对生态产品的巨大需求。重点抓好遂昌县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饮用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阔叶林发展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10项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森林消防、森林资源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为主的林业灾害预警系统和抗御体系,完善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御灾能力,预防次生、衍生灾害,加快建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稳定、安全的生态屏障。第二,发展林业产业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立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进一步增强林业的经济功能。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第一产业、做深做优第二产业、做活做精第三产业。第一产业要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化精品农业,重点发展笋竹两用林、特色经济林、生态畜禽养殖、林木种苗与花卉、中药材等,加大“黄泥岭”土鸡等原生态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让好东西卖出好价钱;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竹炭业、人造板业、竹木地板业、竹木家具业、竹木工艺品业、林业生物医药业和林产化工业等,加快竹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努力实现以林促工、以工带农;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挖掘生态资源,塑造景区特色,加大“农家乐”、“林区人家”等乡村休闲旅游开发力度。通过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第三,繁荣森林文化体系,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森林文化是生态文化的主体,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林业巨大的社会功能,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重点抓好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遂昌国家森林公园、竹炭博物馆、茶博园、汤公园等森林文化设施建设,发展原生态文化、竹茶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适时举办竹炭科技论坛、原生态旅游节、名茶名笋推荐会等,努力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森林文化体系,充分发挥森林文化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引领作用。

  落实4项措施,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第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党委、政府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领导责任。要坚持规划引领,制定生态林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森林资源保护、林区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的详细规划;加强组织发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调动各方力量,指导规划实施,组织督促检查;实施项目带动,千方百计找项目、谋项目、抓项目、上项目;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分工,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双向互动、协同推进。第二,尊重群众主体,维护林农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广大林农是生态林业建设最积极和最活跃的因素。坚持发展生态林业为人民,充分尊重广大林农的意愿,切实保护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力争得到林农最广泛的支持;坚持发展生态林业靠人民,充分尊重广大林农的首创精神,让林农成为推动林区产业发展的主体;坚持生态林业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将生态林业建设的各项成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惠及全县人民。第三,突出政策推动,发挥政策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林业是一项基础产业,强大的政策推动是加快发展的催化剂。出台相关政策,重点围绕林木资源限伐、林区产业体系建设等,精心谋划和制订落实加快生态林业发展的一系列具体政策;研究管用办法,重点在运材索道管理、改燃禁柴、替代食用菌发展、林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探索形成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操作到位,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倡导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建设生态林业的良好氛围。林业是社会化的林业。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形成生态道德导向,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生态林业建设;倡导全社会办林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林业建设,支持工商资本发展林业,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林业的良好局面;建立结对帮扶机制,部门、社会团体、重点企业要和林区、边远山区结成对子,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作者系遂昌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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