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总工会获悉,从今年起,辽宁省总工会将帮助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农民工个人或集体自主创业,为有资金需求的创业项目提供3万元至5万元的小额“创业借款”,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辽宁省总工会与财政厅共同出资600万元建立小额借款资金,扶持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帮助创业带头人扩大再生产,推出了一批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
辽宁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继续为农民工就业、社保、医疗、子女就学提供援助。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技能、储备人才;巩固和发展工会就业安置基地,增强吸纳能力,安置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