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宾馆、饭店、餐馆、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不得将泔水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公共厕所,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要求餐饮单位建立泔水收集处理情况台账,记录日产泔水的数量、处理时间、收购(集)单位名称、地点、联系方式等,并长期保存备案。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