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记者 樊曦)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2日发布《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个人和单位可向国资委申请获取国资监管信息。
根据办法,信息公开分为国资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除了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填写《获取国资监管信息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资委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国资监管信息。
办法规定,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