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2月3日讯 2月2日和3日,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在省法院、省检察院调研时强调,全省各级审判、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这一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为深入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省法院、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肩负着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责。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一系列“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保增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夏宝龙强调,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谐的基础。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增强忧患意识,全力以赴保稳定、促发展。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仲裁的衔接联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机制建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前,特别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加强对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帮助有关方面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夏宝龙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领导,努力创造良好的司法条件和环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坚持不懈地抓班子带队伍,大力学习宣传法官、检察官中的先进典型,全面提升司法队伍素质,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司法形象。
省法院院长齐奇、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