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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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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每年只要缴纳50元,最高可享受3万元医疗补助
玉环推行在职职工
住院医疗互助

  本报讯 (通讯员 骆战红 阮挺峰 记者 朱海兵) 一次性缴纳50元,一年内生病住院就可享受补助,多次住院可累计享受,最高补助金达3万元。玉环县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自2009年元旦开始施行以来,已有五六十家企业的职工准备申请集体加入。

  “目前在申请的,有员工多达三四千人的大企业,也有只有十来名员工的家庭作坊。”玉环县总工会副主席刘思玉说,玉环全县在职职工有16万多人,他们当中部分人、特别是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出现因病致贫情况。开展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就是倡导一种互助精神,帮助这些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从而进一步推动全县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门槛很低,凡玉环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企业,不管是公有企业还是非公企业,只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在职职工不少于10人,都可参加。最重要的是,这一互助活动对参加的职工没有设置健康条件,也没有本地人、外地人之分,外来农民工同样可以参加。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即使是加入30天后生病住院的,也可以享受到补助。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每期为一年,职工缴纳的互助金标准为每期每人50元;职工所能获得的补助金,由住院医疗费补助和住院津贴两部分组成,最高标准为3万元。

  “职工要想获得补助,手续也非常方便,只要向县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病历、住院费用清单、单位工会证明等资料。”玉环县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自接到职工的申请后,互助中心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同时,遇到住院治疗期间互助期满的,职工如提前缴费续保,则照样可以享受补助,且分别按各自的互助期计付医疗补助金;职工如在一个互助期内发生工作变动,医疗互助关系可以转移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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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互助
2009-2-3 48256F32002924A64825754600323A1C[A1-朱海兵≈A5-骆战红≈B1-李应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