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三方协商对话和共同行动,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独特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帮助和鼓励困难企业尽量稳定用工岗位;推动企业加快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大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把集体协商作为职工与企业凝聚合力、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的制度保障;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组织培训等措施,共同应对当前经济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加强对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对企业裁员规模的调控,指导企业妥善处理被裁减员工的劳动关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推进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建立健全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依法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