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 崔静)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关于患者服用“糖脂宁胶囊”致死情况报告后,卫生部3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
据报,1月17日和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广西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1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责成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彻查假“糖脂宁胶囊”的源头和流向。
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有效形式提醒就诊患者,停止使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