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余杭1月22日电 (记者 毛珺 通讯员 朱勤) 杭州消费券发放计划突破城区范围,向区(县)延伸。从今天开始,余杭区将有4200万元消费券发放至余杭区范围内26.62万人手中。
此次发放的4200万元消费券由余杭区财政出资,发放对象确定为余杭区内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居民,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参加征地农转非已领取养老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杭州市余杭区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证》、《杭州市余杭区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享受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区内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等,共7类人群。除在校中小学生每人发放价值100元消费券外,其余人员每人均可获200元消费券。
消费券可消费范围涵盖了商品、文化服务、旅游三大类。商品类目前已确定了余杭区范围的禹倡商厦下属连锁超市及杭州临平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沃尔玛、杭州联华华商家友超市等16家超市卖场,且购买商品按面值可享受增加5%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05元使用。
文化服务类,使用消费券在余杭区内华数营业厅可享受华数数字电视、华数宽带服务的优惠,市场定价部分按面值可享受增加不低于20%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不低于120元使用,政府定价部分按面值原价使用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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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 旅游类,市民使用消费券在余杭区旅游景点(双溪漂流景区、山沟沟景区、小白菜文化园、超山风景区、良渚农夫乐园)门票价格,按面值可享受增加不低于20%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20元使用。持消费券到指定旅行社(杭州假日旅行社)报名参加余杭一日游,按面值可享受团费增加20%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20元使用。
据了解,余杭区此次发放的消费券面值设定为每张20元,消费券在实际使用中不兑现、不找零,使用期限为2009年1月24日至2009年4月24日。从明天开始,这些消费券将根据发放人群不同,由余杭区劳动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及各个乡镇街道发放给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