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20日讯 (记者 戴睿云) 今天,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向六城区67万特定人群发放消费券的工作已经开始。
杭州市要求各部门本月23日前将消费券发放到位(除已返乡外来务工子女消费券代为保管外)。消费券面值为每张20元,从本月24日起,市民可以凭消费券到指定商户消费、享受服务,使用期限为今年1月24日至4月30日。
8类人员可以领到消费券
今天,杭州市正式明确了本次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杭州市区范围内的8类人员(萧山、余杭参照执行)。
这8类人员分别是: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居民;享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享受成员;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0%至140%的困难家庭享受成员;享受生活补贴的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市属、区属中小学学校在校学生。
发放标准为:市属、区属中小学生每人100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200元。
据杭州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由于寒假原因,二十多万名中小学生的消费券已经提前在今天发放到位,部分已经返乡的外来务工子女消费券则存在银行,等他们回杭再发放到人。
其他7类人员的消费券会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负责,由各区政府、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协同配合,进行发放。
消费券可在400余个场所
使用并享受优惠
消费券可以在400余家指定的商户及各类场所使用。市民凭消费券到指定商家消费,还可享受商家提供的不同程度优惠,购买到高于票面金额的商品或服务。
商品类消费,就是在指定商户购买商品(特定商品除外)使用消费券,可按面值享受5%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05元使用。
按商品类消费进行优惠的包括解百、银泰、百大、利星等商场;国美电器、苏宁电器、永乐电器、话机世界、联华华商、华润万家、宜康便利、联华快客等商户旗下的连锁门店;庆春路购书中心、解放路购书中心、西城广场书店等书店。
杭州市民凭消费券在指定直销点购买杭州企业生产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按面值享受18%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18元使用。产品包括UT斯达康、摩托罗拉、华立通信的手机;华日、金松优诺的电冰箱;金鱼、松下的洗衣机;数源的电视机等。
凭消费券在指定剧院(如杭州大剧院、红星剧院、杭州剧院、胜利剧院、省音乐厅)、影院(如西湖、新华、滨文、奥斯卡、庆春、翠苑、下沙、UME等电影院)、演出场所(如宋城)等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场所享受服务,或支付华数数字电视及华数宽带服务费用,按面值享受不低于20%的优惠,即100元面值作120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