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19日讯 (记者 阮蓓茜 袁艳) 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今天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3个工作报告全面客观总结了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科学谋划今年的工作。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积极有为,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两院”切实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代表们建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紧随形势变化,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两院”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尤其是要增强依法化解复杂社会纠纷与矛盾的能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省领导和“两院”负责人在各代表团与代表一起参加审议,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