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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9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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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侨资企业服务新农村建设结对扶助项目公 告
· 关于开展“发挥侨务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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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关于开展“发挥侨务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关于开展“发挥侨务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近几年来,全省许多市县侨办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在推动以工促农和以城带乡格局的形成、推进现代农业领域的创业、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新农村工作要求和《国侨办、农业部关于联合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侨务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省侨办决定,在全省侨办系统全面开展“发挥侨务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意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始终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惠及亿万农民实现小康目标的实事工程。

  浙江是全国重点侨乡之一,侨务资源十分丰富。发挥侨务优势,积极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是侨务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贴党中央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重要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顺应了广大海外侨胞和侨资企业扶助贫困、回报社会的良好心愿和迫切要求,有利于海外侨胞和侨资企业在更大范围参与我省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也有利于侨务部门拓展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为侨服务工作的领域,对于创新侨务工作内容,提升侨务工作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二、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

  活动总体目标:拟用3~5年时间,在浙江农村引进50个侨资项目支援新农村建设;组织和推动侨资企业(包括海外侨商)与500个贫困村结对帮扶;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在全省各市都树立起“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示范典型。

  活动主要内容:

  (一)为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服务。1.鼓励和引导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在农村投资兴办实业,帮助当地农民解决就业问题,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尤其要重视对海外重大支农项目的引进和服务工作。2.大力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促进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同时,引进先进农业生产机械设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3.要运用海外侨胞遍布世界的联系渠道、信息资源、商业网络等优势,帮助农业经营企业和农户开展跨国投资营销,为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工作。

  要加强对现有侨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落户在农村的侨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省侨资企业包括处于乡村的侨资企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各级侨办要深入到困难侨资企业,送服务,送温暖,鼓干劲,努力帮助侨资企业破难题,渡难关。

  (二)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要鼓励和引导海外侨胞中的高科技专家和专业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普及和农民技术培训,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浙江省投资贸易洽谈会”、“浙江省农业博览会”、“杭州西湖国际博览会”、“相聚长三角经贸科技活动周”、“甬港经济合作论坛”等平台,支持海外专业人士社团、高科技人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经营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海外专业人才到国家和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投资创业。

  (三)为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服务。要充分发挥海外侨胞、侨资企业和侨商在农村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在总结各地开展“百名侨胞助百村”、“百侨百会助百村联千户”、“侨企联村”等活动的基础上,各地侨办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内容主要是帮助改善村庄公用设施,帮助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帮助提供农业发展相关技术和管理,帮助扶持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等。同时,要十分注重鼓励和支持农户结合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农村农业开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休闲业,从而提高农村扶贫开发的“造血”功能。

  (四)为推进农村公益事业服务。各地侨办要加强对捐赠工作的引导,鼓励和支持海外侨胞到农村捐赠兴办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参与“关爱工程”的创建和实施,使农村的贫困户得到更多关爱,使孤寡老人得到更多照顾,改善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

  (五)为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服务。农村新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发挥侨务工作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中的作用。要引导海外侨胞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业,同时还要发挥侨界人才优势,送医疗、送戏曲、送书画、送维修、送咨询、送科技等上门,在农村传播新知识,促进农村新生活,帮助农村发展新社区文化和各项兴农事业。

  为推进“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深入开展,2009年底省侨办将开展海外侨胞和侨资侨企“参与新农村建设贡献奖”和市、县侨办“参与新农村建设组织奖”评选活动,在适当的时候召开经验交流会,对获奖的侨胞、侨企和侨办进行表彰。

  三、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是全省侨办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发展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区)侨办要把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题研究部署;同时要有领导分管,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这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上上下下和方方面面。各级侨办要善于整合侨务资源和工作资源,充分发挥两种资源的作用。对海内外资金和人才,要积极引进,科学投放;对当地的侨资企业,要积极引导其与村结对,开展村企联动,努力实现农村资源与企业资源的优化组合,互惠互利,达到村企双赢。各地侨办要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主动与涉农部门联系,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汇聚力量,促进形成侨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相结合共努力的社会服务氛围,充分显现“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整体效应。

  (三)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海外侨胞和侨资企业的意愿和自主选择,不搞硬性摊派。要根据侨胞和侨企的实际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精选项目、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良好共识。

  (四)探索和建立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侨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时新农村建设仅仅靠一时的帮扶“输血”是远远不够的。服务新农村建设要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增强“造血”机能,从一般的帮扶投入逐步转到通过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帮助当地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开发特色产业、提高致富能力等上来,从而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真正符合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精心组织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主题,积极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海外侨胞爱国爱乡的精神,从而提高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影响力。

  为加强对全省侨办系统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宣传,今年1月中旬,省侨办将在《浙江日报》刊登“浙江省侨资企业服务新农村建设结对扶助项目公告”,以扩大影响,造成声势。

  请各市侨办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本通知意见的工作计划,上报省侨办,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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