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月14日讯 (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闫拥洲) 春节前,我省百万困难群众将收到来自中央、省及社会各界的“大礼包”逾亿元,为了使困难群众过一个好年,年关之前的“送温暖工程”全面启动。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转发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要求为2009年1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前五类对象的发放标准按民政部和财政部的标准执行,即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镇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每人130元,补贴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各地须在1月23日前完成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受益此项政策的我省各类对象有80余万人,所需资金逾亿元。
文件还指出,鉴于我省多年来形成的在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的传统,今年慰问金发放标准不因中央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而降低,省级财政按城镇低保对象每人200元、农村低保每人120元标准补助欠发达地区。
此前,省政府还出台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将原按年编制的“低收入群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改为按季编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并将其作为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依据,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与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在价格上涨较快的季度,按季对困难群众实施一次性生活价格补贴。有关负责人表示,若本月18日前后权威部门发布的2008年第四季度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3%,我省将启动价格补贴机制,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
据了解,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等单位也积极行动起来。省红十字会启动的“博爱送万家”活动,仅省、市两级红十字会就将投入慰问款物近600万元;由省慈善总会牵头启动的2009年“慈善情暖万家”新春慰问活动和新年慈善年夜饭活动,已累计发放慈善款物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