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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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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省属企业去年销售额逾3000亿
· 做好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工作
· 友好往来
· 促进粮食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建设
· 我省5年内将引进万名优秀海外人才
· 挖掘土地利用新潜力
· 省外资协会举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 明天的花朵将绽放得更灿烂
· 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 部署2009年全省卫生改革发展任务
· 促进民主法治 推动科学发展
· 全省志愿者新春送温暖
· 省政府出台今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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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省政府出台今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实行订单早稻谷奖励政策,最高每亩奖励140元 ●提前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早稻谷最低收购价定为每100斤88元,比去年提高11元 ●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更完善,补贴享受“实报实销”
  本报杭州1月13日讯(记者 杨军雄 通讯员 厉宝仙) 全省种粮农户又将收到“新年大礼包”。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抓好2009年粮食生产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比上年有所增加。

  和往年相比,今年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出台早、力度大、操作方式简化,主要有以下内容:

  实行订单早稻谷奖励政策,最高每亩奖励达140元。今年省财政将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具体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100斤早稻谷奖励2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40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交售100斤奖励1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70元。各市县也将建立“订单”稻谷奖励政策,并按“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落实奖励资金。同时,将适当扩大订单粮食预购定金的发放数量和范围。

  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早知道,每斤提高0.11元。与往年春耕前定价不同,2009年我省提前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早稻谷最低收购价定为每100斤88元,比去年提高了11元,让老百姓提前吃下定心丸。晚稻谷最低收购价由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在晚稻播种前确定。若国家确定最低收购价高于每100斤88元的,执行国家标准。

  在继续执行国家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对种粮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或新品种的,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对油菜种植大户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继续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级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贴。

  继续开展万村优质高产示范等活动,向示范户免费提供良种和奖励等。今年全省发展水稻高产示范户2万户,省财政安排资金,向示范户免费提供良种和奖励。继续开展粮油高产示范竞赛活动,大力推广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的新型高效农作制度。    

  加大农机购置和作业环节补贴。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补贴农业机械种类;鼓励粮食收购企业等提供场地,与种粮大户合作开展粮食烘干业务;对实行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割、接受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程病虫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户,各级财政给予每亩40元的“农机作业券”补贴。

  启动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完善标准农田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培肥地力,建设粮食功能区,把标准农田建设成“吨粮田”。

  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更完善,补贴享受“实报实销”。按照“农户直接受益、操作简便安全、运行成本较低”的原则,将相关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等方式发放到农户;省里对市县“按上年基数定指标,当年据实结算”,这种类似“实报实销”的财政资金发放办法,将大大增加补贴范围,让更多农户受益。今年还将在一些粮食主产区开展粮食生产扶持资金整合使用的试点,将各类补贴资金集中用于向种粮农户提供育秧、机耕、收割等服务,提高补贴效果。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基层干部和农技人员、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利用春节期间进村入户,开展送政策、送订单、送农技、送农资、送资金“五送”活动,动员农民群众多种粮、种好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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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省政府出台今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2009-1-14 48256F32002924A64825753D00353FE2[A1-杨军雄≈A5-厉宝仙≈B1-蒋一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