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将培育发展一批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建立统一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实施税费减免等12项政策措施
本报讯 (记者 吴妙丽 通讯员 金连升 夏丹) 浙江绘就工业转型升级蓝图。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今后,我省将培育发展一批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产业,限制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为此我省将实施包括税费减免在内的12项政策措施,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装备制造业是我省今后培育发展的重要主导产业,包括核电、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电等电站设备以及轨道交通设备、大型石化装备等重要领域的装备制造业,以及与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密切相关的先进纺织、轻工、医药、化工、农业等专业机械以及数控精密机床、节能环保装备被列为积极发展对象。
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临港工业也被列为培育发展的主导产业。《实施意见》明确,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到2012年,形成通信与网络设备、生物与新医药、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新能源、新材料、软件服务等7个重点优势产业。着力在石化、船舶、钢铁3个产业领域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强、经济效益好、节能环保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临港工业大型企业和产业基地。
列入改造提升一批的是传统产业、工业信息化和块状经济。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落后生产能力,则采取限制和淘汰措施。(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为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原有省级部门的工业类、科技类财政性资金都将整合转向统一的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今年新增的2亿元财政资金也将用于这些领域的技术改造补助。
包括财政扶持在内,《实施意见》共提出了12项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其中金融、土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含金量都很大。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其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
《实施意见》要求,我省要加快实现工业发展动力从资源消耗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产业结构从低附加值的一般加工业为主向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转变,企业经营方式从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转变,产业组织形态从传统块状经济为主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转变。到2012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达1.5%左右,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26%和32%,大中型企业综合经济指标达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国际先进水平,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指标继续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现代产业集群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