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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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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目前,一些地方因债务纠纷频发非法拘禁案,公安部门表示
“追债”“讨债”急需规范行为
  本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陈福 徐冰) 年关快到了,“追债”、“讨债”又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批非法讨债团伙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高度注意,民间“讨债”若盲目采取过激、非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11月以来,杭州警方受理的非法拘禁案激增到数十起,发案原因绝大多数为债务纠纷或追讨赌债。

  12月8日中午,一位老人颤巍巍赶到余杭区公安分局报警称:儿子李某因欠赌债3.5万元,被一伙人带走了。讨债人放出风声,要老人尽快筹好钱,否则后果自负。

  办案民警经过周密侦查,于当晚8时许,将涉嫌非法拘禁李某的4名男子一举抓获。目前,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面对日益增多的“讨债案件”, 警方发现,不少民间的讨债人为了在规定时间讨回债款,往往游走于法律的边缘。一些团伙为了不菲的佣金,不惜铤而走险,通过欺骗或暴力手段强制将被害人带至事先准备好的场所关押,采取对受害人持刀威胁和暴力殴打,以及对其家属的恐吓、敲诈,来达到索讨债款的目的。原本理直气壮的“讨债”和违法犯罪划上了等号。

  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在杭州,经工商部门审批、能合法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仍然屈指可数。多数“讨债公司”属于“地下公司”。

  记者了解到,除了企业法人,还有更多做小本买卖的生意人,同样面临讨债的难题,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

  在杭州的一些论坛上,有网友指出:给非法讨债者创造市场空间的,就是那些欠债不还、毫无诚信可言的人。更有网友呼吁,出台规范讨债行业操作手段的法律法规已经迫在眉睫。

  杭州市公安局几位资深民警说,遇有债务纠纷、工资纠纷时,最佳途径就是通过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依法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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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11 “追债”“讨债”急需规范行为 2008-12-31 48256F32002924A64825752E00428954[A1-余勤≈A5-陈福 徐冰≈B1-马瑛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