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1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3  4  
PDF 版
· 夫妻生养一孩
明年退休可月领300元
· 我省再次调整一审
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 学好厨艺过新年
· “追债”“讨债”急需规范行为
· “再大的困难我们一起扛”
· 银川“的哥的姐”
元旦起免费体检
· 看似小事,做好了都很有价值
· 金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告诫”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8年12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金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告诫”
机动车救助危急伤病员交通违规不予处罚
  本报金华12月30日电 (记者 徐晓恩 徐贤飞 通讯员 吴洪宝) 从明年1月1日起,在金华市区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不予处罚,实行“告诫”。

  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告诫”,是指在不违反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公安交警部门对部分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实质性危害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免予处罚或不暂扣车辆,同时开具《告诫书》后放行。

  据悉,这次有25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告诫”范围,包括机动车经禁鸣路段,在避免交通事故等较为紧急的情况鸣喇叭等等。其中还明确规定:机动车因接送、救助危急伤病人员违反通行规定的,不予处罚。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11 金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告诫” 2008-12-31 48256F32002924A64825752F002FED97[A2-徐晓恩≈B1-马瑛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