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上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在理论上是一个伟大的创新。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探索,是一个艰难、复杂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每一步丰富发展,都是紧密联系实际,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并从理论高度加以概括、升华而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中,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路子,创造了引起广泛关注的“浙江现象”、“浙江经验”、“浙江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成功实践,既是浙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同当地实际有机结合的成果,又为丰富和创造性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供了鲜活素材。从最核心的意义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成功实践的理论意义,就是“创业”与“创新”。
全民创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是最宝贵的资源,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致力的发展,不是人民群众被动参与的发展,而是我们党领导的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自身的伟大社会实践活动,是千百万群众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之所以能从一个资源贫瘠、欠发达的农业省份跨越式发展为经济大省,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最根本的原因是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激发创业主体活力,鼓励广大群众的创业激情,挖掘广大群众的创业潜能,尊重创业、引导创业、保护创业,以创业论英雄、论价值,以创业促发展、促富民,切实把全省人民的力量凝聚到创业发展上来。正是全民创业,成就了今天的浙商群体,使浙江平均不到26人就有一个老板;正是全民创业,造就了浙江人民的普遍富裕;正是全民创业,创造了今天的“浙江奇迹”。
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创业的主体在于群众,创造的源泉来自群众,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创业热情、智慧和力量,全民创业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根本途径。全民创业,能够顺应人民群众求富思变的强烈愿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引导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创业致富热情,动员一切能够动员的创业主体,放开一切能够开放的创业领域,激活一切能够激活的创业资源,掀起一波接一波的创业热潮,让创业成为富民的重要基石,让创业成为群众的第一选择,让创业成为群众的精神追求,充分激发每一个社会细胞的活力,充分释放每一个市场主体的潜能,把广大的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把较多的民间资金变成发展资本,使全社会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催生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内在动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步迈进。
全面创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决克服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引导人们自觉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能走在全国前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依靠全面创新。正因为有了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才有了个私企业、块状经济、专业市场等的繁荣发展,才造就了“温州模式”、“台州模式”、“义乌模式”等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模式;正是因为将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变到创新驱动上来,大力加强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构筑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政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养和引进拥有国际化背景的科技领军人物、现代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高技能人才,浙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才得到不断增强;正是因为高度关注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创新,千方百计地将先进适用技术和创新成果运用于城市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运用于促进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浙江的发展才做到了“好字优先”、“又好又快”。
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全面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创新,就是要把提高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的中心环节,以创新促发展,以创新促和谐;就是要在加强技术创新的同时,大力推进企业的组织创新、政府的组织创新和整个制度的改革创新;就是要在结构调整中来寻找转型升级的空间,推动产业结构从一般加工业为主向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变,增长动力从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要素支撑从物质资源为主向人力资源为主转变,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
全民创业与全面创新辩证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之中
创业是富民之源,是人民致富的根本;创新是民族之魂,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创业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创业的灵魂,创业创新是互为补充、相互递进的辩证关系。创业蕴藏着创新,创新包含着创业。没有创业就没有创新,同样,没有创新,创业也就没有生命力。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之所以能成为我国体制机制最活、开放程度最高、经济发展最快、人均收入水平最高的省份之一,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正确处理好创业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在十分重视全民创业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全面创新,做到了全民创业与全面创新相融合,全民创业与全面创新一体化,由此催生了一大批新的理论、新的体制、新的产品、新的产业、新的市场、新的技术等等,极大地促进了技术成果转化、产业结构升级、经济效益提高、就业岗位增加和社会矛盾缓解,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造就家业殷实、企业兴旺、事业发达的喜人面貌。
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成功实践充分说明,全民创业与全面创新是目标同向、内容同质、功能同效、殊途同归,辩证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之中。正确处理全民创业与全面创新的辩证关系,就是要把创新和创业并举,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积极弘扬创业创新文化,不断健全创业创新机制,加快完善创业创新政策,着力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以创新支撑创业,以创业落实创新,在创业中创新,在创新中创业,把全民创业、全面创新落实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