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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改革开放30年浙江组织工作30项重大改革举措
  与时代共进步,与改革同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组织工作适应党所处历史方位和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变化,自觉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各方面建设都取得重大进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在30年的改革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为我省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带来了蓬勃生机。

  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认真回顾总结30年来组织工作改革历程,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省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改革开放30年浙江组织工作30项重大改革举措”评选活动。经多轮评选,结果已经产生,现予公布。

  1.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省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从1978年5月至1983年初,认真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全省共对“文革”中立案审查的84929名干部、职工的案件作了复查,平反冤假错案78292起、集团性冤假错案1300多起,对2250名县以上领导干部重新分配工作,3362名干部、工人恢复公职,685名党员恢复党籍。同时,还对“反右派”、“反右倾”、“四清”运动中的案件进行了复查,对被错误处理的干部进行了彻底平反。

  2.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

  1978年后,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省委建立老干部离退休和退居二线制度。到1982年10月,全省先后有5530名老干部办理了离休手续,以实际行动带头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从1983年开始,在机构改革中,一大批老干部陆续退出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离职休养,一大批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3.实行干部分级分类管理

  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省委贯彻管少、管活、管好的精神,不断推进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上世纪80年代初,根据中央要求,我省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减少层次,提高效率,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了各级党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增进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4.建立后备干部制度

  为了保证新老干部交替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央的部署,省委立足当前,着眼未来,1980年提出了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任务,1984年建立了县级以上后备干部制度,并不断完善后备干部队伍选拔培养措施。全省各级党组织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加强培养锻炼,适时量才任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这一制度的建立,为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为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了干部人才资源。

  5.在县级以上领导班子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党性党风学习教育活动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我省从1998年11月到2000年底,自上而下,分批分级,在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重点围绕理想信念问题、全局观念问题、民主集中制问题、宗旨观念问题、廉洁自律问题开展教育和整顿。活动使广大干部普遍接受了一次马克思主义教育,经受了一次党内政治生活的严格锻炼,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经验。

  6.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从2000年12月开始,在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在历时一年半的活动中,省委和各级党委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分乡镇和站所、县(市、区)部门、行政村三批,共组织72.9万名农村基层干部参加学习教育。这次学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解决了一批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本达到了“干部受教育,农民得实惠”的要求。

  7.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从2005年1月开始,我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分三批在党员中开展了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历时一年半,共247.9万名党员参加,涉及基层党组织13.98万个。整个活动主题鲜明、组织严密,基本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8.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委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以县处以上干部为重点,分三批在全省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省学习实践活动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再创浙江科学发展新优势”为载体,以“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为主要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目前,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正有序展开。

  9.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坚持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共培训干部783.9万人次,其中省管干部5046人次,县级处以上干部28.8万人次,全面完成了首轮培训任务。十七大后,分期分批对全省2.35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及时启动了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工作。大规模培训工作提高了各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推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10.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在深入调研、认真试点基础上,我省于2006年7月制定了《浙江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立足于选准用好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实行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引入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新方法,提高了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说服力。《实施办法》在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及日常考察中得到全面应用,促进了科学发展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的形成。

  11.建立公务员制度

  适应干部分类管理的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自1993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特别是认真贯彻“凡进必考”原则,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具有浙江特色的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制度,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关”,即每年省市县乡统一编报招考计划,统一发布招考公告,统一组织报名和笔试,统一完成录用工作。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省干部人事管理向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方向迈出了坚实一步。

  12.建立巡视制度

  根据中央的有关要求,省委于1999年建立了巡视制度; 2004年,正式组建了省委巡视机构,并开始巡视工作。至今已完成对11个市、18个县(市、区)、19个省直单位、4家国有企业、4所大学的巡视工作,目前正在对1个市、7个县(市、区)和1个省直单位进行巡视。通过巡视,加强了对党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比较全面地掌握了被巡视地方和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情况,为省委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13.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针对市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基本完成的实际,2007年,我省在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又围绕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深化拓展这一活动,重点组织省级机关百名厅(局)长蹲点调研、创业创新破难攻坚集中行动、“创业创新送服务”活动,召开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推动了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初步走出了一条突出实践性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新路子。

  14.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

  1985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2002年以来,全省共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位公开选拔26批次。2008年9月,我省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公开选拔37名省直单位领导干部,从基层公开选调省级机关15名处级领导干部、61名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并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重要环节进行了创新,首次引入群众评委,首次实行量化考察,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15.推行党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重要干部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干部任用的推荐环节,逐步实现了主要由领导推荐提名到全委会成员提名推荐制度。2004年,我省试行市、县(市、区)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面实行。今年上半年,省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委会,对5个市的9名党政正职,44个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共53名拟任人选进行推荐提名,充分发挥了全委会成员的作用,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使领导干部推荐提名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程序更加合理。

  16.推行党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干部任用决定环节不断创新,逐步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2004年,试行省委全委会对重要职位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制度、市县党委常委会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目前各市、县(市、区)都已建立常委会票决制。据统计,全省各级共进行常委会票决647次,票决人数12716人,其中否决5人,暂缓表决40人。这些做法,促进了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的健全完善。

  17.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

  为避免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2000年9月,我省开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目前,拟提拔担任地厅级以下(含地厅级)党政领导职务的人选,都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在公示人选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对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地厅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对试用对象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报党委(党组)或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后正式任职;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由党委(党组)或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的职级安排工作。

  18.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根据中央要求,2006年省委作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部署,提出通过五年努力,实现全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的目标。至今,共招聘9400多名高校毕业生,目前仍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有8831人。今年还将招聘8400多名。这一做法,不仅为我省新农村建设输送了生力军,改善了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同时也为县乡机关干部队伍储备了重要后备力量。在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有408名到村任职的大学生进入村级组织领导班子。

  19.建立组织部门人才工作牵头抓总机制

  自2004年以来,我省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对组织部门人才工作牵头抓总“抓什么、怎么抓”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研究提出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八个抓”的职责任务,即抓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政策法规体系、资源整合、发展环境、高层次人才、基础性建设、指导督查、机构和人才工作队伍,进一步理清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推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初步构建了我省人才工作新格局。

  20.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经中央组织部同意,省委批准,1988年我省在台州市椒江区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试点工作持续了20年。目前试点地区已扩大到2个地级市(绍兴、台州)、台州市所辖的9个县(市、区)等地。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主要从建立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建立党代会年会制,充分发挥党代会作用两个方面展开。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发挥了党员和党代表的主体作用,拓宽了党代表参与重大事务的决策渠道,推进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

  21.推行民主恳谈会、民情沟通日和民主听证会制度

  党的十六大以来,台州、衢州、杭州等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分别探索建立了民主恳谈会、民情沟通日和民主听证会等制度,切实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因其参与的广泛性、主体的平等性、实施的公开性,民主恳谈会、民情沟通日和民主听证会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欢迎,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2.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

  2003年以来,我省全面开展了以“争五强、创五好”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各级党组织按照“全面创、整体建”的原则,实行“争创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整转一批”的要求,制订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到2007年底,我省共创建“五好”乡镇党委679个,“五好”村党组织11901个。

  23.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

  从2004年开始,我省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每年从各级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3万多名优秀党员干部,进驻全省每个行政村。广大农村工作指导员切实履行“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等重要职责,推动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难题,兴办了一大批实事好事。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不仅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了锻炼,还探索了一条党委、政府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有效路子。

  24.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2005年,我省结合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整治和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各地高度重视,坚持科学规划,充分整合资源,健全工作制度,实施全程监管,由各级财政和党费共投入建设资金14.3亿元,到2006年底,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8040个活动场所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解决了我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问题。我省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做法,得到各方面的普遍好评,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在全国推广了这一做法。

  25.推进基层组织选举方式改革

  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中,我省改革基层组织选举方式,据统计,村党组织实行“两推一选”的村有23553个、占79.4%,其中实行村党组织书记直接选举的占20.6%。村委会换届实行“自荐海选”的占57%。有条件的市除了开展候选人竞职承诺以外,还积极推行了口头竞职演说。在村委会选举中,专门设立妇女委员职位,实行女委员专职专选,全省村“两委”班子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女委员。推进基层组织选举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扎实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6.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网建设

  面对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形势,我省开展覆盖网建设,切实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截至2007年底,全省28.92万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有45361家,其中3名党员以上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已全部建立党组织,同时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城市基层10多万家非公有制企业实现了工作覆盖。实施覆盖网建设,提高了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水平,推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27.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

  针对新时期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新变化,2003年开始,我省积极稳妥地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党员871人,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219人,占25.14%。这项工作,提高了党在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增强了党的阶级基础,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

  28.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从2005年开始,我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各地坚持“整合、共享、开放”的工作理念,狠抓“建、管、学、用”等关键环节,目前,全省已建远程教育终端站点4.08万个,覆盖所有乡镇和95%的行政村,远程教育进家庭数达45万多户。

  29.全省党员踊跃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

  在汶川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绍兴县柯岩街道梅墅村普通党员祁友富同志在全国率先交纳10万元特殊党费。我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有关要求,尊重和鼓励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全省广大党员积极响应,自觉把交纳“特殊党费”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过程,作为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的过程,涌现了许多感人的事迹,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全省171万名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4.99亿余元,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体现了广大党员的党性觉悟。

  30.组织部门先后部署开展“公道正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习教育活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省组织部门按照“两个满意”的要求,突出公道正派这个核心,抓住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以自身建设的高水平,保证组织工作的高质量。2003年至2007年,部署开展了“树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提出了贯彻公道正派要求的十条规定、组织部门十六字部风、弘扬优良传统六十四字要求、保持先进性六个方面要求以及集中换届“五条禁令”等一系列要求;2008年开始,将用三年时间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习教育活动。在今年的活动中,重点开展了“百名部长破百题”、“阳光党务”、“新起点、新观念、新局面”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推动了组织工作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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