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巨炎在《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调查与思考》一文中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公共性”的重要体现,是公共财政的基本目标之一。因此,要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形成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持机制。
科学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分工的基本原则,确定地方政府职能,从而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以服务为中心上来,突出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细化事权,划分各级政府间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按照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级政府共享与分担机制。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向基本公共服务的短缺领域倾斜。以增量扩、存量活为措施,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以缩小城乡差距为重点,逐步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弱势群体的基本民生问题。
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