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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农村迈向全面小康的强大助推器
——我省农村水利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典型行业聚焦

  主持:张萍 常撷 E-mail:zjreport@163.com

  【引言】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累计总受益人口1133万人;“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累计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7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60万亩,新增年平均节水能力3.1亿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累计投资4.32亿元,受益范围涉及55个县、133个乡镇的776个行政村……旨在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改善农村水土环境、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条件的农村水利工作已经成为我省——

  农村迈向全面小康的强大助推器

  ——我省农村水利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三农”问题是全党重中之重的工作,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围绕“三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成了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在此时代背景下,农村水利工作,因其可直接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改善农村水土环境、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条件而意义凸显。

  近年来,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各项部署,取得丰硕成果。以上一个水利冬春修计划为例,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19.69亿元,完成土石方2.99亿立方米,分别为计划任务的171%和115%。新建农村饮用水工程1985处;加固水库409座;完成河道整治4351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9万亩,新增防渗渠道5514公里。农村水利建设极大推进了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我省各地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

  大力推进领先全国

  饮用水是农民的健康之本、民生之首。2003年,我省在试点和普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列入省政府确定的“五大百亿”工程重要实施内容,力求通过“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根本上解决全省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深入调查,规划先行。从2002年起,我省先后组织了9次调查,其中2次农村饮用水现状普查、1次遗漏问题补充调查、3次水质抽样调查、3次投资机制及财政扶持政策调查、1次管理体制典型调查、1次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普查,为规划编制和政府决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2003年省政府设立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财政专项资金,2004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通知》,明确了千万农民饮用水建设目标任务和补助、税收、用地、用电、水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007年省财政扶持标准提高了近一倍。全省先后编制完成了《浙江省城镇供水水源规划》、《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期实施规划》、《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2003-2007年实施方案》、《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中央的要求和我省的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完善规划。

  分解目标,落实责任。2003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和水利厅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一期工程”目标完成后,2007年4月省政府继续与各市政府签订了“二期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从2005年起连续4年每年都把“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方面实事”之一。200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把“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列入了《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对“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都有论述与要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检查饮用水工作,做出批示,省人大、政协经常调研、督促,关注工程建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农村饮水工作提建议献良策。各级党委、政府把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德政工程摆在水利工作乃至农村工作的首位来抓,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技术指导,严格督查。为进一步加快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2007年3月,我省成立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相继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技术标准》,努力规范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活动,从工程前期审核、中期督查、后期验收到绩效评价,全过程严格控制。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项目管理办法,依据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方案。省水利厅每年开展供水工程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建设与运行管理、工程设计等培训工作,共组织了4期500多人次的培训,提高了市县水利部门和农村水厂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财政扶持,多元投入。省财政的扶持政策是按工程投资分别给予10%、20%、40%补助。中央补助和省补助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对发达地区以加强技术指导、考核监督和奖励为主,以促进全省区域平衡发展。近年来,省财政专项资金逐年增加,2003年安排了4000万元,2004年6000万元,2005年1亿元,2006年1.2亿元,2007年4.25亿元,2008年预算4.9亿元。中央累计支持我省2.7亿元。各地积极研究制定针对当地实情的扶持政策,通过财政投入、财政贴息、银行贷款、土地出让、企业投入、社会捐资、集体分担、村民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建管并重,长效管理。我省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在工程建设前和方案设计时就考虑、并明确工程建后管理主体。单村或联户供水工程,产权归集体所有,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管理;以社会效益为主,兼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水厂,参照“股份合作制”模式组建经济实体;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供水工程按“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所有”,明晰产权,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经营管理。

  通过近6年的努力,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完成投资82.1亿元,新增农村供水规模264万吨/日,受益行政村12395个,总受益人口1133万人,全省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从2002年的62%提高到90%。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实施为农村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据调查,农民群众满意度达97.34%,被誉为“群众最满意的实事”。这项德政工程,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降低了介水疾病发生率,有效遏制农村因病致贫问题。明显改善了农村饮用水状况,2007年夏季旱情与2003年基本相似,全省因旱情发生供水紧张及饮水困难人口减少了75.3%。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不仅使农民从繁重的挑水、背水劳动中解放出来,许多农村还利用饮水工程兴办“农家乐”,发展养殖业、种植业,拓宽了致富门路。如余姚市四明山、大岚两镇已有66家农家乐,平均每家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还增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

  夯实农村发展根基

  “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浙江,人均水资源不丰沛,加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城市化快步推进,浙江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日益增大的水、土资源与环境压力。而在广大农村,大部分灌区经过三四十年的运行,渠道渗漏、淤积、坍塌严重,渠系建筑物老化破损问题突出,工程隐患甚多,在灌溉供水中年年都有停机检修、溃渠抢险的事故发生。全省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到0.5,灌排泵站老化失修也相当严重,装置效率仅为0.4左右。

  为改变全省灌区当时的状况,我省于2004年提出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旨在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标准,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高效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改善农村生活环境。2005年,“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被列入省1号文件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大抓手的主要内容之一,由此改变了我省多年来仅靠国家支持在局部地区开展灌区改造的状况。

  我省“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规划从2004年起通过10年时间对全省258个大中型灌区及重点小型灌区1万公里骨干渠道进行节水改造,并配套渡槽、闸门等相应建筑物,改造7.7万千瓦灌排泵站,建成50万亩喷微灌工程面积。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扩大灌溉面积9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73万亩,每年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亿公斤,经济作物生产能力12亿公斤,年节约农业灌溉用水13亿方。

  目前,此项工程进展顺利。到2008年底全省共实施项目190多个,完成总投资12.5亿元,累计完成骨干渠道节水改造3200公里及相应渠系建筑物的配套改造,同时,通过国家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示范带动,在无法实现常规地面灌溉的低丘缓坡、经济园地及以超时令、反季节农产品为主的设施栽培区大力推广喷微灌节水技术,引导农民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此项工程已累计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60万亩,年平均节水能力3.1亿方,并且取得了显著的综合效益。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灌区抗灾能力。由于“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的实施和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灌区骨干渠道得到疏浚加固与防渗衬砌,渠系建筑物逐步配套与改造,灌区灌排标准显著提高。到2007年底,全省累计实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1450多万亩,约占有效灌溉面积的70%。同时灌区渠系险工险段减少,糙率降低,过流能力增加,灌区灌溉保证率平均提高15%,排涝标准基本达到10年一遇以上,增强了灌区抵御灾害能力,在缓解、减轻当地灾情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尤其在近几年的抗旱中得以充分体现和有力验证。据2007年对全省33个典型灌区的统计分析,亩均减少经济损失约160元,仅灌溉抗旱一项,33个灌区产生的减灾效益就已达到5.88亿元。“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深受广大灌区群众的欢迎,纷纷称赞“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就像一场及时雨,有效缓解了灌区旱情。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增加灌区农民收入。灌排渠系的配套完善,逐步消除了制约灌区综合效益发挥的“瓶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了水利基础设施保证。据统计分析,由于灌溉保证率的提高,加快了灌区生态高效农业的发展,灌区内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种植比例明显提高,粮经比从改造前的平均1:0.45提高到目前的1:0.67。同时随着灌溉制度的改进,喷、微灌工程的实施以及水稻薄露灌溉等田间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年可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约300公斤/亩,相当于每投入1.5元可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1公斤。按农产品的现价和生产成本测算,灌区农民人均可增加年收入170元,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效益十分可观。

  建设节水型社会,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改变了灌区多年来灌溉期间“上游淹死,中游堵死,下游旱死”的状况,基本实现灌区的渠通水畅,使渠系水利用系数大大提高。同时大力推广应用喷微灌等高效田间节水灌溉技术,大幅度减少了农业灌溉用水量。到2007年,全省农业灌溉年用水量已降至约91亿立方米,与2000年相比7年间农业灌溉节水量达20亿立方米左右,其中节水灌溉工程实现节水约为15亿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的减少与灌区供水能力的提高有效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缓解了水库功能转变而农业节水工程相对滞后的矛盾,缓解了城乡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的用水矛盾,推进了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缩短灌水周期,减少水事纠纷,降低农业生产成本。通过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灌区渠系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得到改善,渠系糙率减小,渠内水流速加快,供水效率显著提高,大大缩短灌水周期,据统计分析,灌区一次灌溉放水时间可由节水改造前的平均12天减少到平均8天。而且灌区改造后大大缓和了上下游用水矛盾,即使在抗旱放水时也没有一处水事纠纷发生,结束了以往灌溉高峰期镇、村干部、水管员齐上渠道,三步一岗,四步一哨的管水历史,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且由于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和供水能力的提高,经测算,平均每亩年可减少农业生产成本约50元。

  改善灌区生态环境,控制钉螺孳生蔓延。“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不仅为沿渠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了便利,还成为一道新的风景线,显著改善了灌区用水水质。同时通过灌区渠系配套改造结合血防工作,对有钉螺孳生的渠道进行硬化处理,使灌区土渠内的钉螺得到彻底消灭,有效阻断血吸虫病的传播途径,保障了灌区群众的身体健康。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畅通供水“毛细血管”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体量虽小,却是农业用水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是农业用水的终端,直接关乎农业用水的效率,意义同样十分重大。

  近年来,围绕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我省精心组织,加大投入,以实施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和省级小农水项目为抓手,着力抓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民间协会管理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管工作。2005年~2008年,我省累计下达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78个,累计投资4.32亿元。累计新建和改造水源126处、渠道1364.8公里、泵站285座,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0.92万亩,受益范围涉及55个县、133个乡镇的776个行政村,受益人口达到67.43万人。

  构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谐自主建管体系。针对小型水利工程“建、管、用”脱节、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现状及普遍突出的问题,为了使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我省各地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和谐自主建管体系试点建设。当前,我省主要推进3种自主管理模式:一是民间协会管理,由受益区农民组成民间协会,协调和承担建管任务;二是社会物业化管理,由政府组织和出资,聘用社会人员,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三是民营股份化管理,将各种渠道资金或有价劳动,折股投入组建经济实体,以民营企业模式管理。目前,受益区群众参与工程管理取得突破,诸暨、嘉善、龙泉等地先后成立了民间水利协会,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赋予了其法律地位。其他管理模式也都有典型实施项目。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为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水利厅2007年8月正式成立了浙江省农村水利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加大开展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农村水利有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目前,已经培训基层水利员468人次。经过严格的考评,全省发放水利员证2431本。2006~2008年连续三年,对部分基层水利站的基础能力建设给予补助,着力推进新型水利基层技术服务体系构建。

  积极探索节水补偿机制。按照“两个反哺”的要求,农业灌溉水源转向城镇供水后应研究补偿措施。《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明确:“农业供水水源转向城市、工业供水的,水价中应当附加农业节水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农业节水。”舟山市岱山县是水资源紧缺地区,近年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节省农业用水支援城镇供水,由政府或用水方反补农民,既尊重了农民的用水权,又兼顾了城乡供水,水价大大低于外地调水。诸暨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镇供水补偿农业节水机制。2008年8月,诸暨市政府专门出台了《陈石灌区城镇供水补偿农业节水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明确从原水费和自来水水费中提取0.02元/吨,用于灌区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工程管护。

  探索实践农业灌溉水费财政支付政策。根据“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我省温岭、金华等县市从2004年开始,水库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水费不再直接向农民收取,相应费用改由财政转移支付,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衢州市铜山源、乌引两个灌区实行基本水费财政转移支付,计量水费按实收取,既直接补贴了农民,又继续促进节约用水。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不但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而且促进了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目前,农业灌溉水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在我省各地积极推开。

  推进山塘整治。全省现有1万~10万方的山塘约2万座,总蓄水量5.5亿方,承担着农业灌溉、农民饮水、农村环境、农居消防等综合功能,是山区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为保证屋顶山塘的防洪安全和饮水水源山塘的农村饮水安全,截至11月底,按照我省“强塘工程”的统一部署,出台《浙江省山塘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山塘巡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预计到2008年底,我省将完成万方以上山塘的排查工作,尤其是4000多座屋顶山塘,对这些山塘的分布区域、蓄水量、安全状况以及影响人口等等,摸清家底、建档立册,为制定整治规划,研究政策措施,加强业务管理打好基础。

  后记:农村水利大有可为

  农村水利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事关全面小康、改善民生与和谐社会构建,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省农村水利工作将继续围绕“农业、农村、农民”,着力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着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保障;着力改善农村生态,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质量。

  进一步加快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力争在2009年底基本解决浙江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以农村饮水安全的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为建设标准,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让全省农村居民喝上卫生干净的自来水。从2010年起,根据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省将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进一步完善净水工艺和配套设施;对一些水源受到污染的供水工程改变取水水源或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对2003年以前兴建的工程,进行管网改造、水厂扩建;加快制定城乡饮用水工程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水源和应急引水工程。

  切实加快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我省将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增加投入,发动群众,集中力量,争取如期完成规划任务。同时,扩大实施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范围,加大省级小农水项目的扶持力度,逐步改善我省田间小型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局面。

  着手开展重要山塘整治,保障其安全运行和功能正常发挥。我省已开展山塘现状调查,下一步将疏理分类、制订规划、分类指导和政策扶持。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山塘的建设改造加固纳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扶持重点。同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山塘的建设管理,争取5年解决小山塘失管失修的突出问题。

  启动“百万亩喷微灌节水工程”。喷微灌技术是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引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深刻变革的重要措施。全省1000万亩低丘经济园地,1000万亩大田经济作物,100万亩设施栽培,250处水库库区将是喷滴灌发展的潜力。本届政府计划建设100万亩喷滴灌工程,在总体规划基础上,优先在设施农业区建设喷滴灌工程,逐步推广到大田经济作物和丘陵山区经济园地。

  加强排灌泵站改造。排灌泵站是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基础设施。全省排灌泵站承担了1566万亩的农田排灌和120个以上城镇的防洪除涝、供水水源保障以及河网水体循环等任务,在保障全省粮食生产安全、解决山区人畜饮水困难、提高城镇防灾能力、改善城乡河网水环境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将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近期3~5年内,优先解决受益面积广、涉及人口多、对区域影响较大的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突出解决与粮食安全关系密切的平原易涝地区大中型排涝泵站老化失修和低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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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资讯 00012 农村迈向全面小康的强大助推器 2008-12-22 浙江日报000122008-12-2200017;浙江日报000122008-12-2200018;浙江日报000122008-12-2200013;浙江日报000122008-12-2200016;浙江日报000122008-12-2200014;浙江日报000122008-12-2200003;浙江日报000122008-12-220000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