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体制改革:
2001年,国务院批准浙江率先进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改革主要内容是放开粮食生产,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市场,实行经营主体多元化、粮食价格市场化;加强市场调控,确保粮食供销平衡。此举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省管县”财政体制:
县(市)财政和市(地)本级财政一样都直接同省财政挂钩,市(地)一级不与所辖县(市)在财政体制上产生结算关系。此举淡化了地、市一级政府的财政职能,相应减少了中间管理环节,有效地避免管理效率的递减。而且,这种体制还避免了市与县在发展空间的竞争中可能出现的“以大压小”情况,保障了县域经济的发展空间。
强县扩权:
2002年8月17日,省委、省政府将涵盖发展改革、经贸、外经贸、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12大类313项本该属于地级市经济管理的权限“下放”至20个县级政区。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外,须经市审批或由市管理的,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须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由扩权县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
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改变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腾出空间,培育“吃得少、产蛋多、飞得远”的好“鸟”。“腾笼换鸟”改变的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换来的是质量与效益、经济与社会协调的增长方式,最终带给人民群众的是幸福安康的生活。
标本兼治,保稳促调:
针对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省委、省政府作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其中既有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的影响,也与浙江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矛盾有关,于是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思路,既立足当前,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又着眼长远,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本报记者 嵇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