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制度将由过去的“资格准入”制度,改变为职位竞争考试制度,与国家公务员考试方式一致。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将全面改革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
目前,国家公务员考试属于职位考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需要针对自己向往的具体职位报名,随后参加考试;而北京的公务员考试属于资格考试,一般在国考之后进行。报考人员只要有当公务员的意向、符合基本条件即可。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此证书有效期两年。有此证书后,才能参加北京各部门举行的招录公务员的职位考试。
按照新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起,北京公务员录用考试全面推行职位竞争考试。而社会在职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也由过去的上半年改为十月份。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