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1版:一版要闻
4  
PDF 版
·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 平安,
· 我与改革开放共成长
· 杭州高新区新产业觅得新机遇
· 我省再次提高企业退休养老金
· 西子湖日月潭彩虹飞架
· 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12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再次提高企业退休养老金
明年起月人均增加135元,春节前发放到位
  本报杭州12月15日讯(记者 阮蓓茜 通讯员 项薇)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已经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上报了我省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方案。方案指出,在2008年1月1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从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35元,并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养老金实行“双挂钩”的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7元的额度,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养老金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确定各市调整标准;第二部分是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缴费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据介绍,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在普调的基础上,对4类人员作了适当倾斜: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2008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2008年底当地企业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人员。

  据了解,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高后,企业原精简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以及职工死亡遗属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也将作相应提高。今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再适时调整。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我省再次提高企业退休养老金 2008-12-16 48256F32002924A648257520004D4BC8[A1-阮蓓茜≈A5-项薇≈B1-霍建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