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的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大陆方面提出了和平统一的方针,并首倡两岸“双方尽快实现通邮、通航”,“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三通”的概念由此创生。
●1979年2月,大陆邮电部门率先开办经第三地对台电报业务,3月又开办了对台长途电话业务,5月、6月先后开始受理寄往台湾的平信和挂号信函业务(均经香港邮局转寄)。
●1987年,台湾当局终于作出决定,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受到了大陆方面的欢迎。由此,长达38年之久的两岸隔绝状态终被打破。截至2007年底,台湾居民来大陆累计已超过4703万人次,大陆居民赴台累计超过163万人次。
●在通邮方面,1989年,两岸邮件总包互相直封并经香港转运,台湾方面也通过第三地开通对大陆电报、电话业务。1993年,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协议,两岸邮政部门正式互办挂号信函业务。1996年,中国电信与台湾“中华电信”建立两岸直接电信业务关系,业务量持续增长……
●在海上通航方面,自1988年起,台湾商船间接绕道运输两岸间的贸易货物,大陆方面给予台湾船舶优惠待遇,陆续批准台湾船公司在大陆设立独资及合营公司、航运代表处。1997年,福州、厦门至高雄间的海上试点直航启动,结束了两岸48年来商船不能直接通航的历史。2001年,金门、马祖与福建沿海地区的海上客、货运航线开通……
●在空中通航方面,1989年起,两岸民航业界陆续开办了“一票到底”“行李直挂”等合作业务。2003年起,两岸空中通航不断取得突破,从台湾航空公司单方执行“春节包机”到两岸航空公司双向、对飞执行“春节包机”,从航机须经停港澳到只须绕经香港飞行情报区,从“春节包机”到“节日包机”“周末包机”……
●在通商方面,台商不断深耕大陆市场,两岸经贸依存度不断提升,截至今年4月底,两岸间接贸易总额累计已逾7500亿美元。
●2008年11月4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
(据新华社)